美國環境影響評價政策及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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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4
來源:景觀中國網
環境影響評價的宗旨
1970年開始實施的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規定對可能影響環境的活動和項目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凡屬聯邦政府執行的活動和項目以及由聯邦政府補助
環境影響評價的宗旨
1970年開始實施的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規定對可能影響環境的活動和項目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凡屬聯邦政府執行的活動和項目以及由聯邦政府補助、擔保或核準的活動和項目,由聯邦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對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和監督。
依據聯邦法律,美國大部分州、市制定了較聯邦法更為嚴格的環境質量法,規定州或地方政府擬訂的項目以及需要州或地方政府核準的私人項目都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實施這一政策的宗旨是:告知決策者及民眾有關計劃項目對環境的影響;檢驗替代方案并制訂減輕環境影響的措施;給其他政府單位及民眾提供發表意見的機會,一般公開的時間為45~90天;如出現對環境產生較大影響的情況,決策者可在綜合考慮平衡環保、經濟、社會、安全、健康等不同目標后,提出最終決定。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類型
美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一般有以下幾種類型:單項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政策性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整體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補遺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增加新內容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后續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等。有一個關于政策性環境影響評價的趣談,說的是20世紀70年代里根當選總統后,經常在周末或假期回到加利福尼亞州的約巴林達老家———一個偏僻的小鎮休息,回來時通常有一大批新聞記者和保安人員隨行,鎮上原有設施無法承受突然增加的人員負荷,加上對居民出行的嚴格要求,給當地居民生活帶來許多不便之處。于是,他們自發組織起來,委托一個環境咨詢單位編制了一個里根任總統后對約巴林達鎮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是里根任總統后對該鎮的環境會產生很大影響,要求里根和聯邦政府予以補償。這個實例充分說明環境影響評價政策已深入美國公眾的心中。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審核重點
審核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重點有3個方面:一是適法性審核,審核評價報告是否符合聯邦、州及地區政府的法規要求;二是一般文件性審核,審核評價報告是否清晰、周全及正確;三是技術性審核,審核評價報告的技術性內容,一般由許多不同領域的專家分別審核,提出意見。他們在審核時,要分別就建設項目是否對有關環境造成影響,明確提出有、可能有或沒有的結論意見,并填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簡要評價表。該表中列出需要考慮的環境影響因素包括土壤與地質、空氣、水、植物、動物、噪聲、日照與炫光、土地使用、自然資源、有毒有害物擴散、人口分布、住宅需求、交通與運輸、公共服務、能源、基礎設施、人體健康、美觀、游憩、文化資源等21個方面的70多個問題。如多數是可能有或沒有的意見,則該項目很快會獲得通過。
陳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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