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人大決定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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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來源:景觀中國網
寧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開展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2003年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作出《關于建設生態市的決定》以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高度重視,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生態市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市生態和環境也出現了很多新的情況和問題,環境狀況出現惡化趨勢,至今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眾對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愿望更加迫切。
寧波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決議
(2013年10月29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寧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開展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2003年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作出《關于建設生態市的決定》以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高度重視,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生態市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市生態和環境也出現了很多新的情況和問題,環境狀況出現惡化趨勢,至今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眾對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愿望更加迫切。進一步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事關寧波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品質。會議指出,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結合寧波實際,繼續努力推進我市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為此,會議就全面落實《中共寧波市委關于加快發展生態文明努力建設美麗寧波的決定》,作出如下決議:
一、科學制定生態建設規劃
制定全市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產業不斷發展、資源永續利用必須遵循的基本要求。要以生態文明為指導,以寧波優良的自然稟賦為基礎,以建設生態城市為目標,制定強制性全域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科學確定生態環境容量,合理安排生態、生活和生產需要,劃定生態保護重點和敏感區域,禁止開發利用,使之成為不得突破的生態紅線。下決心轉變發展思路,切實調整產業結構,加快重化工和能源等重污染產業轉型升級,嚴格控制化工等產業總量,大力發展新型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新建開發區和重大項目必須符合環境容量和生態建設規劃。生態規劃作為城市總規修改的重要組成部分,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
二、切實控制污染物排放
深入開展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和源頭控制。禁止新建、擴建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新建有污染排放的項目實行總量替代。全面推進大氣復合污染綜合整治,控制燃煤總量,大力推進油改氣工作,全市燃煤總量不得突破2011年水平,并逐年有所下降;禁止新建擴建煤電項目,擴大“禁燃區”區域,燃煤電廠和大型石油、鋼鐵企業的動力中心,必須安裝最先進的脫硫脫硝設施;實施最嚴格排放標準和治理措施,控制石油、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強化鋼鐵、水泥、港口等粉煤塵治理,明確目標,限期實施;加大集裝箱車輛尾氣排放達標整治力度,限期淘汰“黃標車”。繼續深入開展水環境整治,編制全市城鄉污水治理規劃,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加快城鄉污水管網敷設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促進水質有明顯改善,確保城鄉飲用水安全與河道整潔;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嚴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和固體廢棄物整治,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實施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加強對被污染土地的治理和修復。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與處理。
三、全力保護生態系統
加強以象山港、杭州灣和三門灣為核心的海洋生態和四明山為主體的森林生態系統保護。嚴格實施《象山港海洋環境和漁業資源保護條例》,依法編制更為嚴格的象山港保護規劃,禁止新建、擴建石油化工和煤電等嚴重污染環境項目,控制象山港沿岸大規模開發建設。杭州灣沿岸要嚴格控制污染項目,規劃建設沿岸區域工業和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嚴控排污口設置。保護三門灣區域生態環境,精心編制生態保護規劃,劃定一定規模的沿海自然生態保護區,降低和放慢開發利用的強度和速度,堅決防止以生態環境為代價的粗放發展。嚴格控制海岸帶開發強度,修復城市海岸的生態和生活功能,劃定自然海岸帶保護區域,積極開展自然岸線、島礁、海灣、海島生態系統的修復保護。加緊制定四明山區域保護規劃,正確處理加強保護與改善山區群眾生活水平關系,深化調整保護思路,理順保護體制,建立長遠性、系統性保護機制,確保西部山區自然生態和飲用水源安全。保護和修復水環境和江河流域生態系統,提高防洪減災能力。嚴控圍墾海涂、低山緩坡造地和礦石開采,杜絕無序開發現象。
四、完善生態建設機制
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凡涉及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都要依法嚴格遵守決策程序,堅守環境容量底線,維護生態規劃權威,堅持最嚴格排放標準,從產業布局、經濟結構等重大決策的源頭上控制資源環境問題的產生。建立健全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根據不同區域特點和政府部門職能,明確責任內容,實行重大生態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結合寧波實際,建立健全反映生態價值的生態補償機制,加大補償力度,逐步提高生態補償標準,探索環境污染損害的賠償辦法。建立制度化的生態環保財政投入預算保障機制,確保環保支出與GDP、財政收入聯動增長,保障重大生態項目建設與維護,加強環境保護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區域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建設,著力提高環境監測能力。加強地方立法,制定完善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建立有利于形成生態環境保護機制的政策和規范體系;全面實施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企業要切實負起社會責任,鼓勵公眾監督舉報,行政和司法機關要依法查處和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建立信息公開、公眾參與、及時回應的政府與社會互動機制,動員全社會參與生態環境建設,引導公眾牢固樹立生態環保意識,積極支持保護環境的各項措施,形成全社會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風尚。
會議要求,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進一步樹立生態文明理念,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能,為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發揮重要作用;全市各級人大代表和廣大市民要積極參與到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偉大事業中來,為美麗寧波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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