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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圓恩寺社區用地項目總平面圖 (根據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網站制)
“文保命名疑‘烏龍’,綺園被拆?”追蹤
文保界人士爆料,據北京市規劃委公布的“前圓恩寺社區用房項目用地控規調整公示”,被拆的南鑼鼓巷秦老胡同37號院北屋屬“越界拆遷”。
北京市級文保單位秦老胡同35號綺園花園,近日因隔壁37號院北屋拆除建社區服務設施和停車場引發爭議。
文保人士指出,被拆的37號院才是“綺園花園”主體。
專家
這塊地兒不能拆
秦老胡同37號院內被拆了大部分的北屋,依舊瓦礫遍地。居住該院東屋的連先生稱,2月27日,有自稱文物局的人來到院里,詢問了北屋的情況。
“這塊地兒不能拆!”聽聞秦老胡同37號院部分被拆,文物界著名專家、曾主持起草1982年《文物保護法》的謝辰生先生表示,南鑼鼓巷作為重要的歷史文化保護區,任何破壞性拆建都該被禁止。在二類建設控制地帶建設地下停車設施,“誰給他們批的”?他表示已聯系東城區住建委“不讓他們拆”。
在文保人士的指點下,記者查閱了目前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有關法規與文物保護的相關條例發現,秦老胡同37號院部分被拆,與現行的條例和規章存在諸多矛盾之處。
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規定,在歷史文化街區的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而秦老胡同37號位于南鑼鼓巷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核心保護范圍內,同時又位于市級文保單位的二類建設控制地帶,理所應當是不得新建、改建的區域,但卻遭到拆除。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該條例中,對于在歷史文化街區的核心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也有相關規定,即便是新建、擴建這些設施,相關部門在規劃許可前,也應該征求同級文物部門的意見。而如果涉及要拆除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更應當征求文物主管部門的意見。
北京市文物局和東城區文委均表示,文物部門并未收到規劃部門在秦老胡同區域的拆建征詢。
文保人士
文保區內規劃項目超高
據了解,北京市規劃委在2011年5月25日公示了《前圓恩寺社區用房項目用地控規調整公示》。
文保人士崔金澤稱,根據該公示的項目總平面圖顯示,該項目紅線為前圓恩寺胡同28號院和30號院,秦老胡同37號院北屋在紅線之外。“本來市級文保單位的二類建筑控制地帶就不該私自拆建,秦老胡同37號院是被‘越界拆除’的”。
另外,崔金澤稱,項目總平面圖上標出的建筑高度,也違反了《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管理規定》中“文物保護單位周圍的二類建設控制地帶,經批準改建、新建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過3.3米”的規定。北京市規劃委及東城區政府,未就上述專家、學者的質疑作出答復。
此前,東城區交道口街道辦曾表示,市規劃委公示的項目“是區里的”,“不知道拆遷方是誰”。
法規
《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管理規定》第五條:
文物保護單位周圍的建設控制地帶分為五類:其中二類地帶為可保留平房地帶。地帶內現有的平房應加強維護,不得任意改建添建。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或危險建筑,應創造條件按傳統四合院形式進行改建,經批準改建、新建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過3.3米,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