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新規劃定地下水開發利用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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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9
來源:景觀中國網
記者18日從廣東省水利廳獲悉,該省政府批準實施《廣東省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劃》,廣東將嚴格執行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制度以及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論證制度,加強地下水功能區水位、水質管理,遏制地下水超采,促進地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記者18日從廣東省水利廳獲悉,該省政府批準實施《廣東省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劃》,廣東將嚴格執行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制度以及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論證制度,加強地下水功能區水位、水質管理,遏制地下水超采,促進地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同時,廣東省水利廳要求湛江市應按照規劃劃定的三個超采區(湛江市霞山區、赤坎區和硇洲島)要求,做好超采區地下水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實現地下水的采補平衡,改善地下水生態環境。
《規劃》以水利部《全國地下水利用與保護規劃技術大綱》為依據,堅持地下水保護優先、合理開發的原則,以廣東省政府2009年批復的《廣東省地下水功能區劃》為基本單元,對地下水開發利用現狀進行了分析評價,劃定了地下水超采區,編制了地下水保護與利用方案,明確了地下水超采區控制和治理目標任務,提出了地下水保護、利用與治理修復等綜合保障措施。
《規劃》劃定湛江市區的硇洲島、霞山區和赤坎區為全省三個地下水超采區,是廣東地下水資源治理保護的重點區域,也是執行廣東地下水超采區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依據。
《規劃》的實施,劃定了廣東省地下水開發利用的紅線,為依法審批地下水取水許可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提供重要的科學依據,為廣東開展地下水保護、開發利用、治理修復和監督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對進一步保障廣東飲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促進區域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實現地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與業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廣東省地下水功能區劃》相配套,是廣東實行最嚴格的地下水資源管理的重要基礎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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