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共建筑將強制推進“屋頂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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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6
來源:景觀中國網
今后,深圳由政府主導的公共建筑,將強制進行屋頂綠化設計。針對今年“兩會”期間市政協副主席陳思平提出有關加快推進屋頂綠化的提案,市規劃國土委近日答復時表示,對于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項目以及全市重點區域、重點地段建筑,將強制屋頂綠化,而既有建筑的屋頂綠化已于今年7月1日開始。
今后,深圳由政府主導的公共建筑,將強制進行屋頂綠化設計。針對今年“兩會”期間市政協副主席陳思平提出有關加快推進屋頂綠化的提案,市規劃國土委近日答復時表示,對于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項目以及全市重點區域、重點地段建筑,將強制屋頂綠化,而既有建筑的屋頂綠化已于今年7月1日開始。
“上海、北京、成都等城市在屋頂綠化方面已走在前列,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深圳加快屋頂綠化已經十分迫切和必要。”陳思平說,在城市綠地資源高度緊張的情況下,屋頂綠化是城市綠化的有益補充形式,在增加城市綠量、美化城市景觀、儲蓄天然降水、緩解城市熱島效應、降低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節約能源和土地資源、改善城市生態功能等方面都具有一定作用。
“深圳屋頂綠化還處于起步階段,城市第五立面景觀亟待改善。”市規劃國土委近日在答復中坦承深圳屋頂綠化工作相對滯后,將把屋頂綠化作為綠化建筑體系的重要環節。
據介紹,市規劃國土委已與深圳大學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深圳大學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共同編制完成了《深圳市綠色城市規劃導則》,目前已通過專家評審,正在按程序報批。該規劃導則對屋頂綠化做出規定:在舊城區、建成度較高的商業主導城市單元、以工業為主的單一機構區,用屋頂綠化補充綠化率不足的問題,改善城市熱島效應。所有的新建與改造政府建筑必須進行屋頂綠化設計,政府建筑50%—70%的可綠化屋面應實施綠化,一般建筑40%—70%的可綠化屋面應實施綠化。
市規劃國土委表示,目前光明新區的新建建筑,在土地招牌掛階段即要求將屋頂綠化納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內容,要求強制落實。同時,大運配套項目也要求進行屋頂綠化設計,例如桔釣沙酒店、萬科浪騎游艇會等項目的土地招拍掛條件以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都已包括屋頂綠化實施要求。
市規劃國土委表示,接下來,對于政府主導的公共建筑、涉及民生的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項目,位于福田中心區、后海中心區、前海地區等城市重點區域、重點地段的項目要求強制進行屋頂綠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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