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建小區綠地面積不得低于總面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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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4
來源:景觀中國網
近日,新通過的《上海市綠化條例》規定,上海新建居住區內,綠地面積不得低于占用地總面積的35%?!稐l例》規定,居住區內的樹木生長影響居民采光、通風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
近日,新通過的《上海市綠化條例》規定,上海新建居住區內,綠地面積不得低于占用地總面積的35%?!稐l例》規定,居住區內的樹木生長影響居民采光、通風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要求的,養護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修剪。確需遷移、砍伐的,建設、養護單位或者業主應當向市或者區、縣綠化部門提出申請。養護單位在申請砍伐樹木的時候,還應同時提交樹木補植計劃或者補救措施。擅自遷移樹木的,處綠化補償標準3至5倍的罰款;擅自砍伐樹木的,處綠化補償標準5至10倍的罰款;未經許可占用綠地的,按占用綠地面積處以每平方米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市或者區、縣綠化管理部門在組織建設公共綠地時,應當組織專家對其設計方案進行論證,并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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