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綠化急需政策“澆水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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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1
來源:景觀中國網
屋頂綠化好處多多,成為城市增加綠色的最大待開發空間,但鄭州的屋頂綠化率幾乎為零,政府雖大力提倡但無具體支持措施。 屋頂綠化調查報告 1.從數量上講 面積巨大
屋頂綠化好處多多,成為城市增加綠色的最大待開發空間,但鄭州的屋頂綠化率幾乎為零,政府雖大力提倡但無具體支持措施。
屋頂綠化調查報告
1.從數量上講 面積巨大的屋頂成為被遺忘的綠化死角
2.從高度上講 12 層以下的建筑物屋頂都能做綠化
3.從重力上講 每平方米承重 30 公斤的屋頂就可種草坪
4.從防滲上講 屋頂綠化能延長屋頂的壽命2~3 倍
5.從前景上講 屋頂是鄭州市大面積增加綠地的首選
□記者鄭松波實習生賀熠文首席記者 閆化莊圖
核心提示:
一方面是城市綠化面積和水面面積被越來越多的建筑物占領,另一方面大量的屋頂卻“素面朝天”,未被有效綠化利用,甚至成了“垃圾倉庫”,這是目前城市建設及管理上的一個死角。
日前,鄭州市提出了創建國家級生態園林城市,擴大綠化面積成為必然。面對可使用于綠化的土地越來越緊張的中心城區,鄭州市能否選擇既能兼顧建筑景觀、提升建筑環保品質,又能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的屋頂綠化呢?
業主:
屋頂建花園被叫停
“我自家的屋頂想綠化一下,可物業公司就是不讓。”8月15日,家住長江路某社區的王先生反映,由于家住頂層,王先生擁有60多平方米的屋頂平臺。從入住起,他就想在這個平臺上修建一個樓頂花園。8月初,王先生開始向樓頂運土,可沒過兩天就被物業公司叫停了,稱屋頂綠化很容易造成屋頂受損,影響房屋壽命。如果王先生執意要建,就必須和物業公司簽訂協議,所有后果由王先生承擔,與物業公司無關。王先生一下沒了主意:屋頂花園到底能不能建?
鄭州市綠化工程處高級工程師徐兵說:屋頂綠化是指植物栽植于建筑物頂部,不與大地土壤邊接的綠化。一般來說,12層以下、40米高度以下的建筑物屋頂都適宜做屋頂綠化,但屋頂綠化所需的技術含量較高,對屋頂的承重、防滲要求比較高,而且后期養護成本也較高。個人盲目建設,確實容易出現問題。徐兵又說:屋頂綠化能緩解城市綠化的用地緊張問題,而且生態效益十分可觀,物業公司不應武斷叫停,而應建議王先生找專業的屋頂綠化公司來完成計劃,整個鄭州市也應該抓緊推廣屋頂綠化。
據了解,鄭州市曾是我國最早進行屋頂綠化的城市之一。1987年,鄭州火車站地區的中州商場進行了屋頂綠化。如今中州商場早已沒有了當年的英姿。如今鄭州市的屋頂綠化是什么狀況呢?
8月13日,記者登上工人路與隴海路交叉口附近的一棟高層建筑,放眼望去,四周的房屋大多為平頂,幾乎沒綠色。許多屋頂上還堆放著桌子、沙發、木棍、磚頭等垃圾和廢棄物,此外就是安裝的太陽能熱水器、天線和亂搭亂建的簡易建筑等。在花園路和金水路兩側,記者看到,這里的屋頂上多數也是灰黑色,許多地方被大型的戶外廣告遮擋,顯得十分雜亂。
據鄭州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員介紹,屋頂做何用途,鄭州市并沒有相關的規定和規范,一般是由業主自行處理。根據目前的情況,一般來講,要么安裝一些生活用具和廣告設施,要么業主在頂層加蓋房屋,有的還會把頂層當做堆放雜物的地方。
物業:
不主張建屋頂花園
應該說,鄭州市具備綠化條件的屋頂并不在少數,為何綠化的屋頂少之又少呢?鄭州市園林局城市綠化處處長康翠花告訴記者,近年來,政府在屋頂綠化方面沒什么成果,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那里倒是有一些比較成功的案例,比如太極公館和建業城市花園。
記者首先來到太極公館。近處的房頂和陽臺上,草兒鋪設的“綠色地毯”上點綴著黃的、白的、紅的小花,枝條越過護欄,垂到了窗沿上;遠處的房頂上,1米多高的灌木正迎風搖曳……
“這些空中花園都是業主自己出資修建的。”太極物業管理公司的雷經理說,屋頂產權歸業主所有,修建空中花園是業主自己的主意,這里的8棟樓房各有自己獨特的屋頂景觀。但是雷經理表示:“屋頂綠化盲目上馬易破壞屋頂結構、降低屋頂壽命,我們會給業主講一些注意事項,推薦他們使用適宜的防滲漏層、土壤和植物等,合理布局,做到既能綠化屋頂,又能保護屋頂不被破壞。我們不提倡業主自行修建空中花園。”隨后記者又來到建業城市花園,這里的屋頂綠化同樣也是業主出資、物業公司協助完成的。“我們尊重業主的做法,他們想搞空中花園,我們就引導他們科學綠化,不想建的,我們也不強求。”談到屋頂綠化的推廣時,物業公司范主任說,屋頂的產權是業主的,如果業主不愿意,他們不能強制要求,大范圍推廣屋頂綠化很難!
專家:
屋頂綠化好處多多
據中華環保基金會屋頂綠化工程組委會執行主席譚天鷹介紹,屋頂綠化好處多多,它有以下幾個生態效益:第一,有效緩解城市熱島效應;第二,滯留可吸入顆粒物,凈化空氣;第三,降低建筑物溫度,節約能源。例如北京,如果綠化面積增加30%,溫度要降低2℃~3℃。
譚天鷹認為:“屋頂被破壞主要是因為熱脹冷縮,太陽一曝曬達70℃,膨脹了;晚上30℃,收縮了。這么頻繁地熱脹冷縮,屋頂就疲勞了,就容易漏水。而現在做屋頂綠化就像給屋頂蓋了一個被子。根據國外測量的數據,能延長屋頂的壽命2~3倍。當然,屋頂綠化由于受栽培條件、植物種類的限制,在生態效益上確實不可能達到普通綠地的水平,但由此得出沒必要大規模推廣屋頂綠化的結論是草率的。目前城市的發展趨勢已不允許在市中心大規模建設綠地了,面積巨大的裸露屋頂,將是城市增加綠色、改善生態環境的最大待開發空間。”
園林:只有“提倡”但沒措施
據鄭州市園林局城市綠化處康翠花處長介紹,現在,鄭州市園林綠化用地非常緊張,有的新建游園項目因無地可用而擱淺,已建成綠地也存在著被破壞侵占的情況。推廣屋頂綠化可以大大緩解這種緊張局面,但是屋頂綠化的相關政策還沒有出臺,也沒有確立具體的技術規范。無法可依是推廣屋頂綠化最大的障礙。鄭州市政府對屋頂綠化原則上是“大力提倡”,但并沒有具體的措施。
康處長分析道:屋頂綠化需要對屋頂進行承重測試和防滲漏處理,成本比較高,但是這是跟空地綠化對比而言。就現狀來說,新增綠化用地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建筑用地,而建筑用地的征用和拆遷費用是屋頂綠化成本的數倍,所以屋頂綠化不僅能夠緩解綠化用地緊張局面,而且其花費要遠遠低于建筑用地的綠化,所以鄭州市要想大面積增加綠地,屋頂綠化將是首選。雖然鄭州市可利用的屋頂面積沒有具體的統計數據,但可以肯定的是,其總量必定是十分可觀的。
呼吁:
立法推行強制綠化
有人將屋頂綠化市場形象地比喻成堅硬的核桃,沒有錘子,誰也別想吃到“核桃仁兒”。而那把至關重要的錘子,就是政府的立法。
徐兵告訴記者,截至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針對屋頂綠化的法律。各城市園林部門的屋頂綠化推廣工作無外乎采取以下幾種方法:第一,政府出資建設,全額為屋頂綠化埋單;第二,政府給予完成屋頂綠化的單位一定的獎勵或補貼;第三,政府嚴把工程驗收關,將屋頂綠化面積以一定比例折合成綠地面積,以鼓勵開發商進行屋頂綠化建設。而這三點,鄭州市一項都不具備。
譚天鷹認為,加快城市屋頂綠化,需要重視并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首先是解決法律的缺位。受商業成本的影響,少有房地產開發商和業主愿意主動對屋頂進行綠化。而在發達國家,屋頂綠化已被納入城市法制化管理體系,做到了新建樓房規劃設計、建設施工與屋頂綠化同步進行。很顯然我們更需要把屋頂綠化作為城市綠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立法加以保障。第二突破觀念瓶頸。經測試,只要屋頂每平方米承重力超過30公斤就可以種植草坪,城市絕大多數樓房都具有這種負載力,不會產生安全問題。第三是政府要解決部分資金。屋頂綠化的成本每平方米超過400元,高于地面綠化,加上養護費用,是一筆不菲的開支。城市綠化屬于公益事業,應由政府組織實施,承擔部分經費。第四是提升屋頂綠化的地位和檔次。應將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統一布局,精心設計;同時,還應把屋頂綠化作為一種綠色文化與城市的個性、品位融為一體,與地面綠化交相輝映,使之成為城市上空的一朵朵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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