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珠江兩岸建筑上限幾何? 樓高54層純粹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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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6
來源:景觀中國網
上周廣州出臺的《珠江沿線(中心城區段)景觀總體規劃》(簡稱《規劃》)和即將出臺的《廣州市珠江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內容是否“打架”?昨日,廣州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向本報
上周廣州出臺的《珠江沿線(中心城區段)景觀總體規劃》(簡稱《規劃》)和即將出臺的《廣州市珠江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內容是否“打架”?昨日,廣州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澄清,兩者出臺前都經過規劃部門斟酌,對24層限高變成54層的猜測,可能是對“珠江沿線中心城區段南北寬度”的誤讀。
“兩規”說法不同引來誤解
在11月17日公布的《規劃》中,珠江兩岸的建筑高度的參考指標為:珠江沿線建筑高度一般不宜大于對應江面寬度的1/4;地標性建筑或構筑物高度一般不宜大于對應江面寬度的1/2。據了解,珠江沿線中心城區段南北寬度從650米到2000米不等,假如按照這個數據推算,建筑限高為325米至1000米,幾乎所有的在建、已建珠江沿線建筑都“安全過關”,限高規定幾乎起不到任何“把關”作用。
[延伸閱讀:穗珠江沿線規劃正式通過審批 兩岸建筑嚴格限高]
而正在征詢意見的《規定》,則要求原則上沿江一線建筑不得超過24米,沿江二線建筑不得超過42米。按照目前的建筑層高在3-4米計算,沿江一線的建筑最高不超過8層,二線也僅有14層左右。
兩套規定,都出自政府,難道政府部門也在“打架”?
誤讀江面寬度算出54層
規劃部門有關負責人為記者解疑:兩套規定的標準其實是一致的。之所以出現誤讀,可能是將“珠江沿線中心城區段南北寬度”誤解為江面寬度。
《規劃》中提到的“珠江沿線中心城區段南北寬度”,從650米到2000米不等,指的是規劃控制范圍,不僅包括江面,還涵蓋了兩岸的道路、綠化等地區。假如以這個為標準計算,不宜高過1/4就是162.5米,如每層樓高3米,建筑下限制將達到54層!但白鵝潭附近的珠江隧道處,江面寬度約370米;二沙島附近江面處,最寬不過400米;琶洲大橋一帶的江面,不到600米寬。按照如此推算,《規劃》建議的高度,雖比《規定》要寬松,但由于《規定》比《規劃》的強制性意味更濃,因此未來珠江沿線建筑高度,仍將從嚴不從松,以《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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