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奇低 體育館易址惹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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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0
來源:景觀中國網
2003年,鹽城市人民政府根據該市體育事業發展具體需要,經多方考慮,決定新建一所體育館。在經過全市人民的投票選址后,最終決定將新的體育館建設在該市區的黃金地段,同時,該建設
2003年,鹽城市人民政府根據該市體育事業發展具體需要,經多方考慮,決定新建一所體育館。在經過全市人民的投票選址后,最終決定將新的體育館建設在該市區的黃金地段,同時,該建設規劃也通過了省政府的審批。然而,就在所有有關體育館前期準備工作都即將結束時,鹽城市人民政府突然下達了一份會議紀要,決定將體育館移至與之相隔不遠的田徑運動場的位置上進行重新建設。這一決定公布后,一些長期工作在鹽城體育戰線上的老同志、老知識分子紛紛來到本報,表述對鹽城市政府將體育館移位的有關意見和看法。記者隨后對此進行了調查采訪。
突然移址市民愕然
據這些老同志介紹,為了配合百萬人口大城市建設,完善鹽城市體育建設事業,加之該市還要承辦2005年十運會單項比賽的急切需要。鹽城市人民政府決定新建一處體育館,并向全市發起了體育館投票選址的活動。在經過長達一年的選址,并經過多方面綜合考慮的基礎上,2003年,鹽城市政府最終決定將鹽城市新體育館的地址選定在市區比較繁華的地段———解放南路與大慶路的交界處,并著手體育館的籌建工作。
然而,就在對新體育館館址開始進行地質鉆探勘測、地震安全性評價、體育館建設方案設計、擴初設計等前期工作時,2003年6月3日,鹽城市人民政府第45號專題會議紀要突然決定:“體育館原址移至現在田徑場位置,原計劃建設體育館的位置改建為市民健身區。”沒想到這一決定公布后,立即引起市民特別是體育界人士的一片議論。
市府要建健身廣場
鹽城市體育學校高級教練、市一屆人大常委、省勞模朱陶華;高級教練、市政協一屆常委陳廣政;高級教練,市政協二、三屆常委薛光發等一些老同志告訴記者,鹽城市體育館是該市800萬人民投票定址的,其規劃建設也是依據相關合法程序,規劃建設方案等也是經過鹽城市相關部門、市人大以及省政府批準的,并上報了國務院進行了備案。然而,鹽城市政府一份會議紀要就將體育館從全市人民選定的地址上移走,并規定建設在全市惟一的一個為市民開放的田徑場上。這樣一來,所有在原址上進行體育館建設的前期勘測、規劃等工作都停了下來,由此而造成的各項損失就達2500萬元,在體育館原址上所投入的人力、財力也全部打了水漂了,造成了一種不必要的浪費。他們透露,鹽城市政府所作出的體育館移址沒有經過科學的論證,也沒有履行法定的程序,對于專題會議紀要所稱的“原體育館地址用來建設市民健身廣場”,這些老同志稱,其實只不過是個幌子而已,政府真正要建的是一個綠地廣場,這分明是在打造一項毫無價值的形象工程。
市民將失去田徑場
對于鹽城市人民政府所作出的這一決定,這些老知識分子感到不能理解。“這一切來的太突然,造成了人力、財力上的極大浪費。而從市政府移址事件上,得益最大的是鹽城市華崴置業有限公司。”鹽城市體育學校高級教師周健這樣說。
據他透露,就在鹽城市人民政府作出體育館移址田徑場位置的決定之后,2003年12月,鹽城市國土資源局在未經過任何規劃的情況之下,以180萬元的價格將體育館原址(鹽城市人民政府決定用來建設市民健身區)32192平方米(約48畝)的地下使用權出讓給了惟一的購買者———鹽城市華崴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地下商城。而此黃金地段的土地使用權早在1995年就移交給了鹽城市體育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原體委)。
周健說,規劃如此一改,全市惟一的一處田徑場沒有了,體育學校田徑專業的學生現在訓練時,只能遠到近百里之外的響水、射陽等地去參加訓練。此外,田徑場的人為消失,對鹽城市民來說,也失去了一個很好的鍛煉場所。
地價低得匪夷所思
鹽城市體育學校另一位高級講師丁家國告訴記者,鹽城市國土資源局所出讓給鹽城市華崴置業有限公司的那份土地使用證明顯有問題。“這份土地使用證只有編號,但沒有字號。且國土局出讓的這塊土地的價格也低得讓人稱奇,這打的是擦邊球。”丁家國隨后提出這樣的疑惑,按鹽城市國土資源局那份所謂的地下使用權證所講,華崴置業有限公司所開發的是地下商城,如果建成后,鹽城市體育部門如果再在該商城上建設其他建筑物體時,地基該怎么打?為何當初政府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呢?
丁家國還告訴記者,鹽城市體育實業有限公司在1993、1994年取得這塊土地使用權時,每畝土地的征用價格就達3萬元,而華崴現在所取得的價格明顯低于現在的市場價格。
對于政府曾公開出讓體育館原址土地一說,那些老同志給予了否定,并稱像這樣的黃金地段,如果真的是公開出讓,最終成交總價肯定遠遠要超過180萬元。鹽城市一從事建筑工作多年的業內人士聽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并稱:“在鹽城市區黃金地段的土地出讓價如此之低,實在是匪夷所思。”一位資深房地產商對記者說,按照市場價這塊地皮至少值2000萬。
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到進一步的侵害,鹽城市體育實業有限公司就此事的有關情況,已經向上級主管單位鹽城市體育局進行了詳細的匯報,同時也責令華崴置業有限公司停止施工,并以其侵害土地使用權為名,于2004年6月24日一紙訴狀將其告上了法院。
記者調查多遭婉拒
8月26日,記者應鹽城市體育學校這些老同志的邀請,來到了位于新體育館建設的施工現場,在那記者看到,鹽城市民投票選定的原體育館地址上已經被一堵圍墻圈了起來,當記者向在場的工人們打聽工地以及開發商負責人如何才能聯系上時,他們只是搖了搖頭稱不知道。
9月7日,記者就此情況采訪了鹽城市體育局,該局辦公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體育館原來的地址的確是經鹽城全市人民投票選定的,體育館的方案設計也是聘請了東南大學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魏敦山先生設計的,同時,體育館的規劃也是經過省有關部門審批的。但這位工作人員隨后表示,因為鹽城市體育局與市政府有隸屬關系,其他問題并不方便向記者說明。
記者昨天就此問題又電話咨詢了鹽城市規劃局,該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去年,鹽城市政府單獨將鹽城市體育館原址這塊地的地下空間拿出來進行拍賣,后被香港一家公司在鹽城注冊成立的鹽城市華崴置業有限公司競標取得,用來開發地下人防和地下商城,而上面則用來建設人防公園。這位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目前,這塊地下土地規劃的相關手續正在辦理之中。
隨后,記者來到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想進一步核實此事,卻被告知要采訪先要得到該市的“新聞協調小組”的許可后,方可進行采訪,新聞協調小組的工作人員的婉拒使記者只能無功而返。
有關人士稱此欠妥
有關人士對此指出,姑且不談鹽城市政府的這種做法符不符合有關程序,全市惟一的一處開放式田徑運動場的消失,由此而帶來的問題也不作更深的評論,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現在鹽城市民和體育學校的學生健身、訓練的場地沒有了,這并不利于鹽城今后體育事業的發展。鹽城市政府在處理這件事上所采用的方法同時也是不妥當的。
鹽城市法律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師對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體育館的建設地址是經過鹽城全市人民投票選定的,并由江蘇省政府作了批示,如果鹽城市政府要想重新考慮體育館的移址,那么還要經過江蘇省政府批復,在征得同意后方可作出體育館移址的決定。對于鹽城市國土局出讓給華崴置業有限公司的原體育館地址地下土地使用權這一做法,這位法律界人士感到不可理解,因為這種情況在全國尚屬罕見,在法律上也沒有相關的條例和規定。在廣州和上海雖然有地下土地使用權一說,但那也是在既成事實的情況下(比如樓層已經建設好的地下部分作為他用時)所取得的一種使用權。這塊土地的使用權本身就屬于體育中心,鹽城市國土資源局發給華崴置業有限公司的地下土地使用證從法律上講,應該屬于不合法的。而且這份地下土地使用權證還有個致命的“硬傷”,那就是雖然有編號,但沒有字號。鹽城市政府在體育館移址問題上考慮不夠周全、細密,在該問題的處理上也不夠慎重。
目前,鹽城市體育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已將華崴公司推上法庭,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對于法院如何判決此案,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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