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東陽叫停橫店“圓明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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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0
來源:景觀中國網
據新華社《人民日報》報道據國土資源部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近日透露,社會廣為關注的浙江橫店圓明新園項目已正式停建,浙江省東陽市發改局局長任立平受行政記過處分。項目存在明顯違規立項等問題。
據新華社《人民日報》報道據國土資源部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近日透露,社會廣為關注的浙江橫店圓明新園項目已正式停建,浙江省東陽市發改局局長任立平受行政記過處分。項目存在明顯違規立項等問題。
橫店宣布重建圓明園
2008年2月18日,浙江橫店在北京高調宣布,計劃耗資200億元,“按1∶1的比例重造一座圓明園”。消息引發軒然大波,其計劃的6000余畝用地也引起國土資源部的注意。同年3月14日,國土資源部上海督察局派出調查組赴實地調查。
國土部凍結違規用地
上海督察局調查發現,發現在項目還存在爭議、資金未落實的情況下,東陽市就成立了項目籌建工作協調小組;為解決用地問題,東陽市把臨近鄉鎮的5個村并入橫店鎮;該市發改局等部門采取實際行動支持圓明新園項目建設。
在圓明新園規劃使用的6165畝土地中,有3096.6畝土地不符合總體規劃,其中包括基本農田1057.4畝。所幸的是,項目尚未形成違法用地事實。
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認定,該項目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東陽市政府將項目拆分為7個子項目,并自行核準,違反了有關規定。二是用地申報違反國家供地政策。東陽市政府明知規劃用地范圍內有大量耕地,但申報時以一般城市建設用地掩蓋圓明新園項目用地。
5月25日,國土資源部對東陽市2008年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實行了凍結。下半年,整個東陽的房地產、大項目等新增建設用地因此陷入停滯。
當地發改局局長受處
此后,東陽市政府立即撤銷了圓明新園籌建工作協調小組,并撤銷了橫店影視產業試驗區圓明新園·永祜工程等7個核準項目。“東陽市發展和改革局將橫店圓明新園項目拆分為7個子項目,并自行核準,違反了有關規定,為用地報批‘化整為零’‘以租代征’創造了條件,對此項工程用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東陽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陳其憲證實,該局局長任立平隨后被東陽市處以行政記過處分。
據省國土資源廳負責人介紹,在浙江東陽市進行認真整改后,2008年11月初,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于恢復浙江東陽市使用2008年土地利用指標的函》,對凍結長達半年的建設用地指標給予了恢復。
發起方表示服從決定
圓明園重建工程的發起單位——“橫店共創共有共富共享工作委員會”主席徐文榮對重建計劃遭叫停表示遺憾。但他表示,既然目前該項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他們會服從。徐文榮同時表示,重建將貫徹“三不政策”:技術不成熟不建、土地不批準不建、資金籌措不到位不建。“既然土地未獲批準,新圓明園就不會擅自開建。”
陳其憲說,考慮到該項目全部由民間出資籌建,且對橫店乃至東陽經濟社會和影視文化產業的發展具有很大的推動作用,因此當時政府上下均認為這是一件好事,應該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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