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補償條例或加速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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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來源:景觀中國網
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并重申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在昨日的央視新聞聯播中,李克強出席了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2013年年會的外方代表并座談,并表示要運用市場化手段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并重申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在昨日的央視新聞聯播中,李克強出席了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2013年年會的外方代表并座談,并表示要運用市場化手段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業內人士則建議應仿照剛剛成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建立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協調委員會,或者成立統籌各部門的大環境資源保護部。而一旦細則出臺,改革的紅利將使生態保護相關個股繼續活躍。
生態補償條例加速推出
此次三中全會公報除了提出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外,還提出要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據媒體獲悉,由發改委牽頭制定的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基本制定完畢,有望近期出臺。意見涉及示范區建設,旨在將生態文明理念與實際操作相銜接。此外,環保部已牽頭開展生態紅線劃定工作,有望2014年完成。屆時國家生態紅線管控政策措施和生態紅線管理法規將出臺,從而實現對生態紅線區域最嚴格的管控。
此次三中全會再次提出要劃定保護紅線,意味著該項工作已經獲得中央高層的認同。王毅認為,與對林地和水資源的紅線劃定一樣,生態紅線的劃定必須要有嚴謹的科學依據,否則將給未來發展帶來很大不確定性。
除了劃定生態紅線外,還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會再次強調要建立生態補償制度。實際上,早在2011年,由發改委牽頭制定的《生態補償條例》已形成草案初稿,發改委還同步擬定了《關于建立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的若干意見》。
據了解,《條例》按照森林、草原、濕地等幾大生態系統,分別制定各領域生態補償實施辦法,明確各領域的補償主體、受益主體、補償程序、監管措施等,確定相關利益主體間的權利義務,形成獎優罰劣的生態補償機制。
截至目前,由于生態補償機制極為復雜,各方面意見難以獲得統一,導致上述《條例》和《意見》仍遲遲未能出臺。不過,此次生態補償寫入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也讓業內人士對上述政策的盡快出臺抱有更大希望。
業內專家建議成立環委會
此次全會公報中特別提到,要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而這種提法究竟指的是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的行政體制,還是環境保護治理體制,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如果是改革環境保護治理體制,那么按照此前發改委和環保部的表態,就是要以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導向,使環境管理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控轉變,從控制局地污染向區域聯防聯控轉變,從單純防治一次污染物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轉變,從單獨控制個別污染物向多種污染物協同控制轉變。
如果改革行政體制,業內人士則建議應仿照剛剛成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建立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協調委員會,或者成立統籌各部門的大環境資源保護部。
生態文明示范區或落戶福建
8月1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要求根據不同區域特點,在全國選擇有代表性的100個地區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生態文明建設模式。
8月14日,新華社援引業內人士的話報道稱,全國首個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將落戶福建,近期有望獲批,財稅、金融改革和林業改革等諸多政策將先行先試。
據報道,這次對福建國家級生態文明先行試驗區建設的政策支持力度空前,遠超此前的溫州金改,可能包括由中央財政設立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專項資金、農村金融改革及森林管護體制改革、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林下經濟發展試點、森林經營示范區等。多位專家表示,首個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若最終落戶福建,緣于福建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多年經驗,以及福建生態資源的多樣性。
而福建省委書記尤權日前在一次專家座談會上,就專家提出的生態補償問題出了一個點子:以森林覆蓋率來確定補償額,在與會專家中引起積極反響。尤權說,政府花錢買環境,只能補償到平均水平,解決不了生態出效益的問題。只有發動企業等一起參與,才能有效改善山區人民的生活。他說,福建全省的森林覆蓋率最新統計超過65%,可否以這個為標準,低于標準的地區要向高于標準的地區進行生態補償,鼓勵大家多種樹。福建省社科院研究員李鴻階也建議,福建省應盡快出臺生態文明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和生態補償政策,探索實施林業碳匯交易機制等。
另外,中國首個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機制已于2013年2月25日在內蒙古庫布其沙漠實施。GEP核算的首個項目啟動,將有助于檢驗衡量生態良好核算體系的科學性和可行性,GEP的提出填補了國內外對自然生態資產核算指標的空白。
而對草原生態保護的財政支持力度近年來也持續加強。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36億元,在內蒙古等8個草原牧區省份,全面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50億元,將政策實施范圍擴大到河北等5省的36個牧區半牧區縣。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159.75億元,繼續支持在上述13個省區及新疆兵團和黑龍江農墾實施這項政策,并加大對草原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的支持力度。
據財政部介紹,三年來政策效果初步顯現:草原生態環境加快恢復,草原畜牧業生產方式加快轉型,牧民收入加快增長。財政部指出,下一步工作重點有兩個:一是加快推進草原畜牧業轉型升級,保障牛羊肉等畜產品的有效供給,促進牧民持續增收;二是強化督導,確保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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