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宅將刻建筑師姓名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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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5
來源:景觀中國網
從即日起,《北京市住宅外部設計導則(試行)》開始實施。同時本市建立責任建筑師制度,竣工建筑上將設置標牌,公示總建筑師和責任建筑師的姓名和單位。它意味著居住設計將建立全程服務制度。
北京市規劃委獲悉,從即日起,《北京市住宅外部設計導則(試行)》開始實施。同時本市建立責任建筑師制度,竣工建筑上將設置標牌,公示總建筑師和責任建筑師的姓名和單位。它意味著居住設計將建立全程服務制度。
市規劃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開展居住建筑設計時,要加強居住區空間環境設計,著重從建筑風格、色彩、造型、體量、比例、材質、屋頂、檐口、廣告牌匾、圍墻、小區公共空間環境、沿街景觀等各方面進行精細化設計。與此同時,建立“單位總建筑師負責”制度和項目“責任建筑師”制度。兩種建筑師所負責的內容不同。其中,單位總建筑師對本單位設計的住宅項目設計水平負責,對提交的成果文件進行審核簽字;責任建筑師對主持設計的住宅項目負責,也要對各階段申請規劃意見書、招投標、規劃許可等提交的設計方案審核簽字,在施工現場、竣工建筑上設置標牌,公示總建筑師和責任建筑師的姓名和單位。此外,“行業總建筑師聯席會議”還將及時會商解決住宅設計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并定期組織行業專家對設計方案進行行業評議。對于參與圍標、串標和虛假投標,評議較差的設計單位和個人,將采取網站曝光公示的管理辦法,定期將評議結果在北京市規劃委網站公開,嚴重者將進行約談,并將單位總建筑師和項目責任建筑師的執業記錄納入設計單位資質和注冊人員資格管理。
這一制度的實施對于建筑師來說意味著什么?昨天,記者采訪了北京城建設計研究總院建筑師賀奇軒。“在建筑標牌上記錄建筑師的名字有利有弊”。賀奇軒開門見山地說,好的地方是可以增加建筑師的責任感,在設計時盡量用心設計,并努力設計出有特點的作品。但他同時表示,現階段我國的住宅設計往往要受開發商的制約。目前,在一定的條件下,開發商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容易造成與業主的糾紛。如日照、綠地率、噪音等等。如果在建筑上永久記錄上建筑師和建設單位的名稱,很有可能成為開發商的“替罪羊”。
部分導則內容
7000人以上居住區 需配建出租車站
導則中規定,居住人口7000人及以上的居住區,需配建規模不小于100平米的出租車汽車站,出租車站宜結合小區出入口,在道路外單獨設置。 居住區內公共活動中心、菜市場等人流較多的公共建筑,應就近配建公共停車場。 居住區地面機動車停車位數量不宜超過機動車總停車位數量的10%,特殊情況不超過30%。
高層住宅不得設置開敞式陽臺
導則明確,高層住宅建筑不得設置開敞式陽臺,以保證住宅安全性及立面統一性。同時應統一考慮陽臺、空調室外機、雨水管、冷凝水管的位置和形式,在滿足使用及維護要求的同時強化立面整體效果。高層住宅頂部不允許通過開門窗、預留洞口等形式設置與戶內聯通的平臺或曬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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