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愿與周邊國家進行非遺的聯合申報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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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4
來源:景觀中國網
中國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2日在此間表示,中國與不少周邊國家共同擁有同源共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中國愿與周邊國家進行聯合申報和保護,增進睦鄰友好關系。
中國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2日在此間表示,中國與不少周邊國家共同擁有同源共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中國愿與周邊國家進行聯合申報和保護,增進睦鄰友好關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日在此間舉行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情況”的專場發布會。王文章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精神以及操作指南的相關規定,對于兩個遺產國家共同擁有的同源共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每一個國家均可以單獨申報,如果列入代表作名錄之后,也不妨礙其他的國家再次單獨申報。
他說,中國與不少周邊國家共同擁有同源共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中國愿意與這些周邊國家就聯合申報、聯合保護的問題,進行深入協商。中國愿意與周邊國家進行聯合申報和保護,共同傳承發展同源共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增進睦鄰友好關系。2005年中國與蒙古國成功申報了蒙古族長調民歌。申報成功后,兩國建立了“聯合保護長調協調指導委員會”,以指導和促進兩國開展對該項目的聯合保護工作,成為中國與周邊國家聯合申報的成功范例。
他強調,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公約》的框架下設立代表作的名錄制度,是為了推進各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申報是手段,保護才是目的。中國秉持合作保護比申報競爭重要的原則,因此中國今后還將跟周邊國家就聯合申報、聯合保護的問題進行更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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