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明確“十一五”期間住房保障建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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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9
來源:景觀中國網
邯鄲市住房保障建設規劃 由邯鄲市住房建設領導小組牽頭編制的我市2006年至2010年主城區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了我市“十一五”期間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的總體目標、建設總量和年度建設計劃。
邯鄲市住房保障建設規劃 由邯鄲市住房建設領導小組牽頭編制的我市2006年至2010年主城區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了我市“十一五”期間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的總體目標、建設總量和年度建設計劃。規劃共分以下幾個部分:
一、規劃編制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和期限
為落實國家和河北省的住房政策,加強對邯鄲市近期住房建設的指導和統籌,建立、完善多元化的住房供應體系,滿足城市不同階層,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為指導,以《邯鄲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邯鄲市城市總體規劃》、《邯鄲市近期建設規劃(2006-2010)》等專項規劃為主要依據,結合本市實際進行編制。規劃適用范圍為邯鄲市主城區范圍。規劃期限為2006年至2010年。
二、邯鄲市住房建設現狀分析及需求預測
1、人口情況。
邯鄲市主城區2005年末人口為93.7萬人。據預測,到2010年邯鄲市主城區人口規模達到115萬人,“十一五”期間人口增長21.3萬人,年增長率為4.18%。
2、住房建設現狀。
根據統計數據及主城區住房調查,主城區200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25.7平方米。主城區“十五”期間新建住房面積574.92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144.02萬平方米。
3、住房需求預測。
根據主城區人口變化趨勢、住房市場發展態勢預測,規劃期內,需要增加住房建筑面積為811.91萬平方米。預測方法:根據主城區規劃期人口的變化及住房需求推算。規劃到“十一五”末,主城區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28平方米。
三、住房建設的規劃目標
1、指導思想。
堅持市場導向與政府保障相結合,本著住房供求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層次的住房分類供應體系,滿足不同收入層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2、總體目標。
積極滿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加快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初步建立起以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為主體,包括高檔商品房的滿足不同居民居住需求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
3、住房建設結構及主要指標控制。
住房結構分為五類:(1)-(3)為商品住房。
(4)經濟適用住房。
(5)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規模按要求達到當年或上年住房建設總量的15%-20%。廉租住房自2008年起每年規劃建設3萬平方米。“十一五”期間,共規劃建設廉租住房9萬平方米。
4、住房建設總量目標。
規劃期內主城區建設各類住房共91840套,住宅建筑面積共811.91萬平方米。其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19100套,建筑面積150萬平方米;建設廉租住房1800套,建筑面積為9萬平方米。
四、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年度建設計劃
1、2006年(略)
2、2007年,規劃建設經濟適用住房3300套,建筑面積為30萬平方米。
3、2008年,規劃建設經濟適用住房3300套,建筑面積為30萬平方米。建設廉租住房600套,建筑面積為3萬平方米。
4、2009年,規劃建設經濟適用住房4600套,建筑面積為30萬平方米。建設廉租住房600套,建筑面積為3萬平方米。
5、2010年,規劃建設經濟適用住房4600套,建筑面積為30萬平方米。建設廉租住房600套,建筑面積為3萬平方米。
五、住房建設的用地供應規劃
1、用地供應指導思想。
在強調土地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適當加大居住用地的供應量,重點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保障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的用地供應,堅持新增供應與存量挖潛相結合,積極促進閑置土地的盤活,科學合理確定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2、積極穩妥地開展舊城區改造。
本著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結合實際需求和發展能力加快實施城中村、舊居民區、舊工業區、舊倉儲區等的改造。
3、住房用地供應總量。
“十五”期間,主城區住房建設舊城改造部分住房建設量占總建設量的比例約為30%。此次規劃期間,舊城改造所占比例定為40%(其中,城中村改造所占比例為20%,工廠、倉庫改造所占比例為20%)。新增用地的住房建設總量占總建設量的60%。規劃期內,主城區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為629.57公頃。其中,新增居住用地為377.74公頃,占總用地的60%;舊城改造用地為251.83公頃,占總用地的40%。(其中,城中村改造用地為125.915公頃,工廠、倉庫等改造用地為125.915公頃。)。其中: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為179.58公頃。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面積為11.92公頃
4、新建住房用地供應年度計劃。
2006年,規劃供應住房建設用地為100.38公頃。其中: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為30.89公頃。 2007年,規劃供應住房建設用地為112.11公頃。其中: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為31.12公頃。 2008年,規劃供應住房建設用地為124.61公頃。其中: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為34.86公頃;廉租住房建設用地面積為2.98公頃。 2009年,規劃供應住房建設用地為138.51公頃。其中: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為34.86公頃;廉租住房建設用地面積為2.98公頃。 2010年,規劃供應住房建設用地為153.96公頃。其中: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為34.86公頃;廉租住房建設用地面積為2.98公頃。
六、住房建設配套設施布局原則
為緩解主城區中心區內住房供應壓力,規劃期內應在城市舊區與新區之間交通便捷的地段重點建設一批適應中低收入者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應合理選擇建設地點,重點發展交通便捷區域,同時要充分考慮未來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區。
七、住房建設用地布置
1、在近期建設規劃指導下,根據近期城市發展布局、滿足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考慮市場經濟的特點,合理安排近期住房建設用地。新開發居住用地布置如下:
(1)-(13)為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用地(略)。
(14)兩礦務局采煤塌陷區治理搬遷2.4萬人所安排的用地(聯紡路西端南北兩側)。
(15)小北堡村東的地塊(廉租住房用地)。
(16)光華大街與北環路交口東北角地塊(廉租住房用地)。
2、舊城中舊企事業單位用地改造安排 規劃老城區中工業企業、倉儲需改造為居住用地的有自行車廠、機床廠、棉一、軋鋼備件廠、內燃機廠、儀表廠、包裝機械廠、十塑、干河溝倉庫區等企業、倉庫需改造為居住用地。
3、舊居民區改造安排 規劃主要是考慮已確定的項目和根據城市發展近期內可能改造的村莊,如明清舊城南部居住區和柳林、中柳林、東柳林、北十里鋪村、五里鋪村、常謝莊、劉家場、賀莊、東莊、耒馬臺村莊等。
八、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
(一)積極落實住房發展規劃目標,實施高效、集約的住房用地供應政策。
1、保障住房用地供應,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在規劃期內應按照住房發展目標,科學確定并適度增加住房用地的供應規模。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應。其年度供應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應量的70%。
2、適當提高住房建設開發強度,依據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則,在符合各項規劃控制原則和相關規范要求的前提下,適當提高住房建設的容積率水平。
3、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土地供應,嚴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應。 (二)加強商品住房開發的建設管理。
(三)加強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管理,加大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力度。
1、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和建設,完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銷售管理制度。
2、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增強廉租住房對本地最低收入人口的保障作用。
(四)加大對閑置土地的處置力度。
(五)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信息發布制度,增強房地產信息透明度。建立和完善市場監測分析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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