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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提案第0001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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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關于推動我國生態旅游發展的提案
審查意見: 建議國務院交由國家旅游局會同水利部,國家林業局,國家發改委,環保部辦理
提 案 人: 九三學社中央
主 題 詞: 生態,旅游
提案形式: 黨派
內 容:
當前,旅游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在抵御全球金融危機的過程中,旅游業充分發揮擴大消費、拉動內需的重要作用,同比增長15%。大力推動旅游業發展,是“調結構、促轉變”的必然選擇。值得重視的是,在一些地方旅游業發展的過程中,一直存在著“重經濟輕生態”、“重開發輕保護”的傾向。據調查,我國20%的自然保護區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壞。為此建議,應吸取我國第二產業發展“先污染再治理”、“先建設再規范”、“先損害再補償”的教訓,將生態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作為產業發展的立足點,大力發展生態旅游,積極推進傳統旅游升級轉型。
生態旅游是一種增進環保、崇尚綠色、倡導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理念的旅游行為。當前,生態旅游在世界范圍內蓬勃發展,年均增速達20%-25%,遠高于旅游業平均增長速度。在我國,隨著生態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生態旅游發展也漸入良機。我們認為,生態旅游將人與生態和諧相處貫穿于旅游的全過程,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因此,發展生態旅游不僅對旅游產業的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更是貫徹中共十七大關于建設生態文明的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生態旅游發展目前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認識亟待提高。不少地方仍然將拉動經濟增長、增加財政收入作為發展旅游業的唯一目的,以接待人數、旅游收入等作為主要指標。生態旅游成為一些地區市場營銷的口號,他們不顧相關規定大興土木,使生態環境受到破壞。二是缺乏科學規劃。一些景區沒有對生態資源進行細致調查與分析評價,更沒以此為基礎制定規劃,就大力發展“生態旅游”,導致商業開發過度、環境容量超限、同質競爭嚴重。不少地區發展生態旅游的熱情很高,但提出的發展思路或編制的規劃仍然是傳統旅游的模式。三是管理體制不順。由于管理體制條塊分割、政出多門,出現了一個景區多個景點分屬不同部門管理,各部門出臺各自的法規政策,難免出現交叉、“撞車”等矛盾。四是制度法規缺失。生態旅游目前還沒有統一的標準與規范。盡管國家各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了一些相關的規定,但因標準不一甚至矛盾,不僅造成地方執行困難,也嚴重制約了產業的健康發展;相關立法工作嚴重滯后。如早先頒布的《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些內容已與現階段處理保護和開發的要求不相適應。五是政策支持不足。景區要保護生態環境就要限制游客數量,控制商業發展,改造基礎設施等等,不僅犧牲眼前的利益,還需較多資金投入。一些經濟欠發達旅游地區特別是少數民族居住區,財政收入十分有限,交通、通訊、居住等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都較為落后,難以支撐生態旅游的發展。六是宣傳工作滯后。生態旅游作為一項面向社會普及的旅游活動,要求參與者具有生態文明意識,需要社會各方面的支持。但目前來看,其概念僅為學術界和政府管理部門所熟悉,公眾了解甚少。
為此,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一、制定生態旅游發展規劃
一是落實中共十七大關于建設生態文明的精神,提高各級政府對生態保護工作的重視度,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各級政府政績考核指標體系;二是以生態旅游的理念規劃“十二五”期間我國旅游業的發展,對全國生態旅游資源、現狀和發展趨勢進行評估,對旅游業升級轉型做出全面規劃和部署;三是以生態旅游理念改造傳統旅游業,通過建立生態資源監管網絡、加強旅游容量管理、外移景區服務設施、支持景區住地居民參與旅游經營等措施逐步引導傳統旅游業向生態旅游發展;四是拓寬生態旅游發展的范圍,引導現代農業、林業、牧業與旅游業有機結合,發展“觀光農業”、“鄉村旅游”等新形式,帶動農民致富;五是選擇一些有條件的地區先行試點,建立生態旅游示范區,探索和推進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態旅游模式。
二、制定統一規范的生態旅游標準體系
組織各有關方面力量對我國生態旅游的現狀進行調查研究,制定統一的生態旅游檢驗標準和評價體系,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建立生態旅游認證體系,促進生態旅游的規范化發展。
三、完善生態旅游管理的體制機制
建立由國家發改委、國家旅游局、環保部、國家林業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組成的生態旅游部際協調機制,就標準制定、評估認證、資源保護、景區管理、開發建設等與生態旅游相關的重要問題研究制定統一的規章,為規范生態旅游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健全生態旅游的法律法規
建議對《環境保護法》、《草原法》、《森林法》等現有相關法律和《自然保護區條例》等專門法規,以及正在研究制定中的《旅游法》、《生態補償條例》等進行修改、補充、完善,加入生態旅游的相關內容,修改與生態旅游不相適應的條款。
五、加大對生態旅游發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在旅游產業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以引導旅游業向生態旅游方向發展;二是鼓勵發展度假型、探險型、觀光型、科考型多種形式的生態旅游,強化其富民作用。三是國家支持老少邊窮地區資金要強化“造血”功能,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發展生態旅游產業;四是加大對生態旅游景區道路交通、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五是探索建立碳匯景區與碳排放地的碳交易機制,使生態旅游景區得到補償;六是對碳匯量增長的景區給予獎勵,提高景區保護自然環境、發展生態旅游的積極性;七是對發展生態旅游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八是建立生態旅游發展基金,構建多元化的融資渠道,鼓勵景區使用綠色環保技術。
六、推進科技進步,為生態旅游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一是將與生態旅游相關的科研項目納入“十二五”科技支撐計劃;二是通過政策引導高校、科研機構與生態旅游景區開展科研項目合作,為生態旅游發展提供技術支持。
七、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
一是在各類媒體加強對生態文明、生態旅游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的生態文明素質和對生態旅游的認識;二是在各旅游景區建立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點,寓教于樂,提高廣大旅游者的生態文明素質;三是制定生態旅游游客行為規范,以制度約束景區旅游活動;四是建立生態旅游發展促進會,宣傳生態旅游理念,推動生態旅游發展。
來源: 政協提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