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強制商戶買花”看城市美化“急進癥”
admin
2006-08-04
來源:景觀中國網
近日,梅河口市城區綠化辦公室與城管大隊聯合下發《梅河口市城區臨街各單位及工商業戶門前擺放鮮花通知書》,要求主街、主路的各家單位和工商業戶都要在門前擺放鮮花,并在《
近日,梅河口市城區綠化辦公室與城管大隊聯合下發《梅河口市城區臨街各單位及工商業戶門前擺放鮮花通知書》,要求主街、主路的各家單位和工商業戶都要在門前擺放鮮花,并在《通知》中對擺放鮮花的面積、形式、花卉標準、擺放時間都做了具體規定,除了少數商戶因為不愿與政府“敵對”而無奈遵從以外,大多數業主以沒有能力、無法達到要求為由,拒絕擺放。 (7月21日《城市晚報》)
不錯,品種各異、造型精美的盆花肯定會使梅河口市在一夜間增色生輝。但是,如果這種美麗的景觀是建立在行政強制下的無奈“裝點”,就委實大煞風景了。不過,讓筆者更感憂慮的還是潛伏在強制買花背后的城市美化“急進癥”。
時下,一些城市的建設者和設計者不是“因地而異”地統籌梳理和引導城市的綠色生態建設,而是急功近利,追求唯視覺美的“曇花一現”效果:建設一流的“景觀大道”,卻不是與民方便,而是提升自我身價的“招牌”;修建“世紀廣場、文化廣場”,卻不考慮人們休閑娛樂的需要,而是極盡雕琢美化,以空曠為美,以大理石和拋光花崗巖地面為美;綠化景點、園林,只管盲目“移樹進城”,卻無暇顧及氣候環境是否適宜,結果造成千年古樹不幸“夭折”……
回頭觀看梅河口市城區綠化辦公室的美化定律:不但強制要求主街、主路的各家單位和工商業戶都要在門前擺放鮮花,并在通知中對擺放鮮花的面積、形式、花卉標準、擺放時間都做了具體規定。可見,在他們的城市美化理念中,他們實施的也是那種最能立竿見影的“急進化”邏輯,絲毫沒有思考其后的“負面效應”:如果按照《通知》要求,業戶前門出入口與臨戶分界線間的空余位置要全部用鮮花覆蓋,跨度規定為1.2米,要求至少5行花盆,那么,全市的盆花擺放量至少也得幾百萬盆。而一盆花是3元錢,也就是說,因為綠化辦和城管大隊的一則“美化城市”通知,就意味著商戶要花費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購花費!況且這些都是季節性的鮮花,多則20天少則10余天就會枯萎,而枯萎之后不但會產生大量的垃圾,對環境造成污染,并且,在清運過程當中又要增加一筆可觀的費用。
城市美化和生態建設是一項長久的系統工程,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希望梅河口市政府和相關部門盡快擺脫城市美化“急進癥”的束縛,以政府為主導,引領全體市民進行真正意義上的城市裝扮。我想,那肯定比僵硬的盆花更“美麗”,更“漂亮”。(河北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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