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辰生:運河保護法律支撐不可少
admin
2006-06-10
來源:景觀中國網
大運河的管理是跨部門的,建設部、水利部、交通部、文物局、文化部,都有關系,按照文物保護單位來說,是國家文物局管;申報物質文化遺產,這也是國家文物局管。但是申報過程中它的
大運河的管理是跨部門的,建設部、水利部、交通部、文物局、文化部,都有關系,按照文物保護單位來說,是國家文物局管;申報物質文化遺產,這也是國家文物局管。但是申報過程中它的保護和管理,涉及到許許多多的部門,包括有許許多多的利益問題。如果不很好地協調,光靠文物局來做,恐怕很難。所以一定要建立協調機制,同時應該立法。
長城已經立法了,我建議,也搞一個大運河的保護管理條例,由國務院來公布。因為這么復雜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部門的交叉、地區的交叉。地區的交叉有省與省之間的交叉,縣與縣之間的交叉,非常復雜,不統一搞,是不可能的,否則這工作也沒法做。在立法的基礎上搞好規劃,在全面規劃的框架里面分段實施、分段做詳規劃。有了法律做支撐,保護才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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