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墻保護及建設亟待形成“世遺”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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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來源:景觀中國網
“按‘申遺’標準推進明城墻保護及其風光帶建設”、“復建中華門城樓”、“成立明城墻保護和風光帶建設委員會”……近日,經市政協第34次主席會議討論通過的《關于明城墻
“按‘申遺’標準推進明城墻保護及其風光帶建設”、“復建中華門城樓”、“成立明城墻保護和風光帶建設委員會”……近日,經市政協第34次主席會議討論通過的《關于明城墻保護及其風光帶建設的建議案》(以下簡稱《建議案》),正式提交市委、市政府。
一些單位尚未形成明城墻是“世遺”的共識
“雖然市委、市政府對明城墻保護及其風光帶建設極為重視,先后投入巨資對明城墻進行保護和建設,但一些駐寧單位尚未形成明城墻是‘世遺’的共識,與城墻一體的山林、護城河不斷受到所在單位和開發商的侵害。城墻內側居民住戶密集,大企業、大機關多,協調難度大”,市政協組織的調研組指出。
今年,市政協教衛文體委員會、文史(學習)委員會,以及民盟南京市委、農工黨南京市委、鼓樓區政協、秦淮區政協組成聯合調研組,對前湖、月牙湖、東水關、武定門、東干長巷、中華門、西干長巷、鳳臺路、石頭城、小桃園、神策門等地段明城墻及其周邊環境的保護和建設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并赴北京、承德、秦皇島、平遙等地學習,并形成了《關于明城墻保護及其風光帶建設的調研報告》(以下簡稱《調研報告》),并在此基礎上提交了《建議案》。
南京明城墻符合列為世界文化遺產的條件、也符合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標準
調研組認為,南京明城墻不但符合《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列為世界文化遺產的條件(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成、統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關系的建筑群),也符合提名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標準(可作為一種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觀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類歷史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或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一種創造性的天才杰作),是屬于全國乃至全人類的文化遺產。因此,《建議案》建議,全市上下包括駐寧單位,形成明城墻是“世遺”的共識,從保護人類文化遺產的高度,按照“申遺”標準,大力推進明城墻保護及其風光帶建設。
制定《南京明城墻風光帶規劃》實施方案
“明城墻風光帶建設的核心是明城墻本體的修繕和保護,但現有的《南京明城墻風光帶規劃》在這方面不夠具體。”因此,《建議案》建議,制定一個較詳細的《南京明城墻風光帶規劃》實施方案,對仍然存在的明城墻墻體認真修繕,實行科學保護;對墻體已經毀壞或大部分毀壞的,除個別重點地段外,只設標志、保留遺址。如,光華東街附近地段大部毀壞的城墻遺址保留就可以了,不必重建。
復建具有標志性的中華門城樓
《建議案》建議,復建標志性建筑中華門城樓,再現明城墻宏偉壯觀的風采。“北京重建了永定門,河北修復了山海關城樓及老龍頭等建筑,山西重建了平遙古城四個城樓后申報了‘世遺’”,調研組認為,我國自秦漢以來現存的古城、名寺等都是經歷朝歷代不斷修繕、復建、重建而傳承至今的。如果我市能夠按明代風格復建中華門城樓,不但能再現明城墻宏偉壯觀的風采,更能彰顯南京古都風貌,同時,還能用其作“南京城垣史博物館”或“南京城市建筑展覽館”。
成立明城墻保護和風光帶建設委員會
“由于缺少強有力的協調機構,一些與城墻有關的駐寧單位不注意對城墻的保護。此外,明城墻保護和管理工作由市文物局負責,明城墻風光帶規劃管理和建設由市建委牽頭,規劃、園林等部門負責執行和實施。”調研組認為,這容易出現政出多門、號令不暢和管理不到位等狀況,因此,建議成立明城墻保護和風光帶建設委員會,改革現行管理體制,修訂完善《南京城墻保護管理辦法》等,切實加強明城墻及其風光帶的管理。
《建議案》認為,在改革管理體制方面,建議強化市建委、規劃局、文化(文物)局對明城墻及其風光帶規劃、保護、建設的管理監督職能;《明城墻風光帶規劃》所界定的保護范圍,已超出1996年頒布的《南京城墻保護管理辦法》,建議對其進行修訂,在報請省、市人大常委會批準后,作為明城墻及其風光帶管理的法律依據,加大對城墻本體及周邊環境的行政執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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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城墻
南京明城墻是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定都南京的產物和象征,是中國歷史上唯一建造在江南的統一全國的都城城墻。它始建于元末至正二十六年(即公元1366年),建成于明洪武十五年(即公元1386年),歷時21年之久。從內到外由宮城、皇城、京城、外廓四重城墻構成。其中,南京京城墻,不循古代都城取方形或者矩形的舊制,設計思想獨特、建造工藝精湛、規模恢弘雄壯,在鐘靈毓秀的南京山水之間,蜿蜒盤桓達33.676公里,比首都北京的古城墻還長出0.776公里。而南京古城墻的外廓城周長則為60公里。
數百年的滄桑,宮城、皇城、外廓三圈城墻已毀壞殆盡,唯有高大的京城墻(現存23.743公里),除城門等木構建筑不復存在,城墻依然屹立。南京的城墻,為我國古代軍事防御設施、城垣建造技術集大成之作。無論歷史價值、觀賞價值、考古價值以及建筑設計、規模、功能等諸方面,國內外城墻都無法與之比擬,可謂是繼我國秦長城之后的又一歷史奇觀。
南京明城墻保護概況
1986年,明城墻被國務院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96年,省人大頒布了《南京城墻保護管理辦法》,隨后,市委、市政府先后投入2億多元,對現存23.15公里城墻本體中的17公里進行了修繕;
1997年,市規劃局完成《南京明城墻風光帶規劃》,將融山、水、城、林為一體的明城墻、城門、城河進行三位一體的保護;
1999年3月,市政府批復該規劃;
近幾年來,市委、市政府先后投入30億元,對規劃確定的五處一級景區和七處二級景區,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造和建設,各景區由此城美、山秀、水清、地綠。
最近,市政府批轉了市建委關于《南京市2005—2007年明城墻風光帶保護與建設計劃》,決定投資17億元,進一步加大明城墻保護及其風光帶建設力度。
2005年1月13日,“江蘇省南京市明城墻保護項目”榮膺“中國人居環境典范獎”,這是全國29個獲獎項目中唯一一個古代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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