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遙古城保護現狀分析與對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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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31
來源:景觀中國網
在經濟全球化和國際文化交流日益頻繁的今天,保護世界遺產已成為全球性的運動和潮流。平遙古城自 1997 年 12 月登錄《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之后,由此獲得了一張通向世界的“
在經濟全球化和國際文化交流日益頻繁的今天,保護世界遺產已成為全球性的運動和潮流。平遙古城自 1997 年 12 月登錄《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之后,由此獲得了一張通向世界的“國際名片”,從而成為全人類共同擁有的寶貴財富。正是由于世界文化遺產品牌,使平遙古城在國內外的知名度迅速提高,帶來了縣域經濟與社會各個方面的巨大變化。面對當前世界遺產保護的新形勢與新挑戰,我們應當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用全新的理念和世界的眼光對平遙古城保護工作進行重新審視與定位,不斷探索符合平遙實際的世界遺產保護的新路子,竭力把祖先留給我們的珍貴財富保護得更好,并傳之于后世。
平遙古城保護與管理的現狀分析
平遙古城是一個完整的建筑群體和特殊的社會群體,它的保護與管理遠遠超過了遺產本身,情況復雜,點多面廣,頭緒繁多,欠賬較大。盡管平遙全縣上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遺產保護仍然面臨諸多的矛盾與壓力。
一是基礎設施改造的巨大壓力。主要是中小街巷的硬化改造,古城內大街小巷達 200 多條,完成改造的僅 80 余條,受資金制約,尚有 110 余條未進行改造,上下供排水系統、綠化、亮化設施不配套,對古城環境的改善和市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形成較大影響。由于歷史原因,古城四周多為居民建筑所包圍,而且多數在古城保護控制范圍之內,特別是南城墻外居民和單位達到 1200 余戶,建筑面積近 110 萬平方米,拆遷改造所需資金達億元以上,加上內馬道的貫通和環城路、護城河的整治等古城周邊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尤為復雜艱巨。
二是人口分流搬遷的巨大壓力。古城 2.25 平方公里的區域內目前居住人口近 4 萬余人,人口密度比北京、上海還要大,遠遠超出了古城的承載力,對古城保護形成種種制約。盡管近年來我們對城內機關、單位、學校、醫院等進行了搬遷,但古城內尚有棉織廠、柴油機廠、二針、平遙監獄等單位由于資金困難和方方面面的原因一直邁不出實質性步伐,與古城整體風貌極不協調,同時也給古城管理與環境治理帶來一定難度。
三是古城消防安全的巨大壓力。古城內多數中小街巷電桿林立,供水管網不配套,居民用電線、路老化,城內建筑多為木結構,火災隱患比較突出。城內尚無一處專職消防站,街道布設消火栓僅 27 處,遠遠不能滿足消防需求,加上城外消防隊離城較遠,消防裝備比較落后,一旦發生火災,無法按規定時間到達,造成火燒連營,后果不堪設想。古城內民居和文物古跡多為數百年以上建筑,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隱患和自然倒塌的危險。城外多數市縣級文保單位防火、防盜設施不配套,文物安全保護存在較大隱患,平遙南城墻突然坍塌事件再一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力口強古城消防安全建設已成為古城保護迫在眉睫的頭等大事。
平遙古城長遠保護的對策思考
作為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平遙古城是全人類的共同責任,更是平遙人民義不容辭的神圣使命。我們必須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站在對人類、對歷史高度負責的高度,嚴格遵循有效保護、統一管理、科學規劃、永續利用的方針,責無旁貸地把遺產保護的各項措施扎扎實實地落到實處。
1、要理順體制,建立一種科學完善的保護體系。 組建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分管領導任,副主任,文物、城建、房管、交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世界文化遺產平遙古城保護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世界遺產保護管理的專門機構,主要負責世界遺產的發掘、監測、協調、科研、教育、宣傳與傳承等工作。建立遺產保護聯席會議制度,管委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對古城保護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和解決。建立專家咨詢制度,聘請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遺產保護顧問團,定期對遺產保護進行論證、研討和監督咨詢;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完善平遙古城保護詳細規劃、旅游產業發展規劃和古城消防安全建設規劃,并盡快付諸實施;根據古城保護形勢的變化,積極爭取省人大重新修改平遙古城保護條例,對古城保護的管理體制、實施主體、部門職責及處罰措施等進行具體明確,確保世界遺產保護的法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
2、要加大投入,全方位加快古城保護進程。 按照取之于世界遺產、用之于世界遺產的原則,設立古城保護專項基金,通過政府投入、社會捐助、國際援助、銀,行貸款等多種形式,籌集保護資金,加快推進古城全面保護。用 1 — 2 年時間全面完成古城內中小街巷硬化改造,三電線路全部地埋,上下水管網全部配套;對古城內民居建筑、文物古跡等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和分類掛牌,建立電子信息檔案,根據政府投入與居民出資相結合的辦法,制定年度維修計劃,區別輕重緩急,分年度、分步驟地付諸實施;加大古城周邊環境整治力度,完成內馬道和護城河、環城路的整治,用 3 — 5 年時間逐步,對古城周圍絕對保護區內建筑進行拆遷改造,并辟為綠地廣場;加快城內企業搬遷和人口分流步伐、,加速新城區房地產開發建設,力爭兩年內完成城內單位企業搬遷,使古城人口降低到兩萬人之內;要正確處理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開發利用與遺產保護的關系,走出一條保護——開發——發展——保護的良性循環之路。
3、要綜合施措,有效解決古城消防安全問題。 認真汲取城墻坍塌的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切實把古城消防安全擺上突出重要的位置。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大力傾斜政府投入,組建成立古城消防中隊,配備消防設施與專職隊伍,全面負責古城消防工作;用兩年時間對古城內中小街巷供水管網進行改造,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栓;按照政府統一組織,居民個人出資的辦法,結合城市供電管網改造,對居民個人用電線路進行更新規范;對古城內外文物古跡按規定要求全部配備各種防火設施,配設專職安全保衛人員;建立文物保護預警系統,提高遺產保護的科技含量,全方位構筑古城保護的安全屏障,確保平遙古城的絕對安全。
4、要注重發掘,竭力傳承與弘揚古城文化。 加強古城文化的發掘和傳承是遺產保護的一個重要方面。依托現。有文化研究機構,更深層次地對古城文化進行專門研究整理,創作不同體裁的文學作品,制作出版不同類型的文化書籍與宣傳光盤,建設古城文化藝術活動基地,打造文化產業布展內容,統一規范導游隊伍講解詞,用最直接的言語溝通把古城文化內涵傳播給中外游客,聘請國內外文化名人策劃富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動項目,提高游客的參與度;加快平遙牛肉、推光漆器、長山藥、剪紙、布鞋等地方特產的深度開發步伐,形成集加工、制作:、銷售、展覽二條龍服務體系;以古城為題材,以平遙國際攝影大展為龍頭,組織舉辦各種國際文化交流活動,為攝影家、新聞記者、藝術家、文學家創建第二工作室,借他山之石全方位彰顯古城文化的獨特魅力。
5、要加強教育,不斷提高市民整體素質。 積極組織各類不同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依托各居民社區、行業協會,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群眾和商業網點散發,各種宣傳材料,以“保護古城、人人有責,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為主題,開展“古城保護宣傳月、宣傳周”活動,掀起遺產保護宣傳高潮。在各類新聞媒體常年開設遺產保護專題欄目,把遺產保護教育作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通過集體參觀減免門票款、提供免費講解、深入學校開展宣傳活動等多種方式,在青少年中宣傳普及遺產保護的理念和知識,從根本上提高廣大市民綜合素質和遺產保護意識、文明市民意識。
6、要強化管理,創設遺產保護的良好環境。 加快遺產保護專業隊伍建設,實行持證上崗和資質認證制度,三年內使專業技術人員占到職工隊伍總數的一半以上;要從環境衛生、交通秩序、沿街攤點等方面加大古城秩序管理力度,規范廣大市民行為,實行經營項目準入制度,有計劃地對古城內經營項目進行重新調整與定位,嚴防人工化、商業化、城鎮化傾向,致力創造古城文明、健康、和諧、開放的社會環境,使平遙古城這一人類瑰寶綻放出更加絢麗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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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遙縣,古陶地,帝堯初封于此。虞舜時屬并州。大禹治水后屬冀州。西周為并州屬地。春秋時屬晉。 戰國時屬趙。秦漢始稱平陶,兼京陵、中都二縣及鄔縣地,并屬太原郡.三國時歸魏,屬西河郡。西晉時屬太原國。
據明成化《山西通志·建置沿革》載:“平遙縣,古陶地,帝堯初封于陶,即此。”古屬冀州之域。虞舜以冀州南北太遠,分置并州,改屬并州。大禹治水后分天下為九州,又屬冀州。西周為并州屬地。周成王封其弟叔虞于唐 ,傳子燮父,改國號為晉,屬晉國。戰國時期,韓、趙、魏三卿分晉,歸趙國。
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廢封國,實行郡縣制,置縣平陶,屬太原郡。
西漢置京陵、中都二縣,與平陶縣并屬太原郡。王莽"新朝"時,京陵改致城,東漢復舊。三國時歸魏,并州轄統,屬西河郡。西晉屬太原國。北魏始光元年(424),因避太武帝拓跋燾名諱, 改平陶縣為平遙縣,屬太原郡。后移置京陵縣境,同時廢京陵縣入平遙縣 。太平真君九年(448),中都縣治遷榆次縣境。平遙縣后屬東魏、北齊、北周控制。
隋開皇三年(583),廢郡設州,屬介州。開皇十六年(596),析置清世縣。大業二年(606)廢入平遙縣。大業三年(607)廢州設郡,屬西河郡(介州改)。義寧元年(617),于介休設介休郡, 平遙縣改屬介休郡。
唐武德元年(618),改介休郡為介州,屬介州。貞觀元年(627),屬汾州(介州廢)。天寶元年(742),屬西河郡(汾州郡改)。 乾元元年(758),屬汾州(西河郡改)。五代十國時期 ,唐同光元年(923)后為后唐統治。晉天福元年(936)后為后晉管轄 。漢天福十二年(958)后屬后漢,周廣順元年(951)后為北漢所據。
北宋初年,仍歸北漢。太平興國四年(979)歸北宋, 屬汾州。南宋建炎元年(1127),金滅北宋后歸金統治,仍屬汾州。元朝時未變。
明萬歷二十三年(1595)汾州升為府,平遙屬汾州府,屬山西省承宣布政使司,又設冀南道駐此。清順治三年(1646),裁冀南道,隸冀寧道,仍屬汾州府。
中華民國元年(1912)廢州后直屬于省。民國2年(1913)3月,省縣之間設道時屬中路道。民國3年(1914)6月,屬冀寧道(中路道改)。民國16年(1927)4月,山西廢除道制后,直轄于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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