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出臺保護古城風貌措施
admin
2003-12-01
來源:景觀中國網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蘇州日前頒布實施《蘇州市城市規劃若干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以加大對這座歷史文化名城傳統風貌的保護。 這項規劃明確規定了古城、山塘線、上塘線、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蘇州日前頒布實施《蘇州市城市規劃若干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以加大對這座歷史文化名城傳統風貌的保護。
這項規劃明確規定了古城、山塘線、上塘線、虎丘片、留園片、寒山寺片在內的“一城、二線、三片”為保護范圍。強制規定古城內不再新增工業、倉儲用地,現有工廠除規劃確定保留的傳統工業外,不得擴建并逐步搬遷;古城內除觀前、南門地區外,不得新建大型商貿設施;不準新建水塔、煙囪、電視塔、微波塔等構筑物;不再新建醫院、學校及行政辦公樓。
建于春秋時期的蘇州古城堪稱一座歷史文化寶庫,至今十多平方公里的城址規模未變,現有8個國家級名勝區和2個省級名勝區,依然完整保留著“水陸平行”、“河街相鄰”水陸雙棋盤格局和“小橋、流水、人家”的特有風貌。
規定對蘇州古城區平江、拙政園、怡園、山塘、閶門等5個歷史文化保護區和文保單位的規劃管理也制定了強制性措施。規定指出,今后歷史文化保護區內的建設項目要嚴格控制;破壞環境風貌的建筑必須逐步拆除,新建建筑必須采用蘇州傳統的建筑設計手法;在文保單位主體范圍內嚴禁一切危害文物安全及有礙觀瞻、破壞環境風貌的活動。
根據新的規定,古城區將保持傳統的河網、道路格局,嚴禁破壞任何水系,并將嚴格限制道路寬度。在風景名勝區內嚴禁開山采石、挖砂取土、填塞水域、建墓立碑等影響和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妨礙游覽的行為。在景點范圍內和規劃劃定的自然環境保留地帶內,也將禁止新建賓館、招待所、度假村、療養院機構、管理機構、生活區及其它大型工程設施。
規定還對蘇州古城區居住用地和公共設施的綠化、古城區地面道路的標高、各類地上地下管線和古城區街景控制作出了強制性要求,并對蘇州包括天平山、靈巖山、天池山、太湖、澄湖、獨墅湖等的“生態敏感區”保護作出了明確的規范要求。
發表評論
熱門評論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