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大生態觀”
admin
2004-03-10
來源:景觀中國網
作為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的總規劃師,全國政協委員王東對統籌區域生態環境建設有著一番獨到見解。他提出,在城市規劃與建設中,要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大生態觀”,尊
作為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的總規劃師,全國政協委員王東對統籌區域生態環境建設有著一番獨到見解。他提出,在城市規劃與建設中,要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大生態觀”,尊重客觀規律,弄清資源家底,確定利用和保護的方針,把握好開發利用的“量”和“度”。
“城市、城鎮是人類改造自然的成果,從人居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自然界構成和生態環境的許多要素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平衡,城市和城鎮的工程建設就是改變自然生態的平衡關系,如果把握不好‘量’和‘度’,就會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王東委員列舉了諸如砍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開發草原引起土壤沙化等例子,他說,我們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加深對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認識,決不能再搞那些“村村點火,處處冒煙”、“先污染,后治理”的工程。
“保護是為了未來更好的發展,保護好生態資源也是發展。”王東委員精辟地闡述了保護生態資源與促進發展的關系。他說,江河湖海、山水農田、草原濕地等不同的地貌類型和地震、洪水、滑坡、沙塵暴等自然災害都存在著因果關系,土地空間的開發利用一定要遵循自然規律,該種草的地方就不要去種樹,該行洪、滯洪的河道低洼就不要去建什么城市,該退耕還林的山區就不要墾荒、開發,在自然保護區和生態環境脆弱、敏感的地區,該保護的自然資源就應該堅決保護。他提出,在開發建設中,要正確處理好局部與整體、當前與長遠、需要與可能的矛盾,確立速度與質量、結構、效益相統一的思想,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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