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地,是指由工業經濟活動后留下的土地。在2O世紀后半期,發達國家和地區隨著產業結構的升級及產業重心的郊區化,在城市中心遺留的大量早期工廠廠址,而這些土地有許多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棕地一詞于20世紀90年代初期開始出現在美國聯邦政府的官方用語中,用來指那些存在一定程度污染、已經廢棄或因污染而沒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美國國家環保局(EPA)對棕地有一個比較明確的定義:“棕地是指廢棄的、閑置的或沒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工業或商業用地及設施,在這類土地的再開發和利用過程中,往往因存在著客觀上的或意想中的環境污染而比其他開發過程更為復雜”。按照法律規定,這類土地的開發受環保部門的制約,開發活動必須按照程序得到環境保護部門的許可才能進行,包括對污染進行必要的冶理和達到規定的標準。
引入可再生能源,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成為棕地開發的新生長點。棕地原來多是工業用地,大多數都很貼近電網設施。如何在不犧牲寶貴綠地的前提下,在臨近市區的地方建設大規模的太陽能發電廠,這是近來美國積極探討的問題。
美國國會授權從2004年起,每一個財政年度撥款500萬美元,用于“陽光地塊”的開發利用,即利用太陽能的棕地開發。太陽能開發商計劃在全美各城市的垃圾掩埋場或被污染的工業土地上建設發電站。按照美國環保署的說法,目前美國的棕地上有超過20個在建或已建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此外,在棕地上種植一些農作物,盡管不能食用,但可以作為燃料,而且在垃圾場舊址上種植向日葵、玉米、大豆和其他作物,有助于土壤的恢復。
加拿大蒙特利爾市圣·米歇爾環保中心的歷史變遷最讓人印象深刻——占地面積2萬平方米的該中心由最初深約70米的采石場,變成北美洲最大的垃圾填埋場,如今則被市政府改造成一座環境優美的大型公園。
自1968年起,這塊場地接收了4000萬噸垃圾。1995年,蒙特利爾市政府提出一項修復計劃,旨在將這座垃圾填埋場改造成城市公園。專家們在垃圾層中鋪設了一套由375個豎井組成的沼氣收集網絡,將垃圾產生的沼氣吸入井中,這些沼氣通過20公里長的管網輸送到附近的加斯蒙發電廠,可供周邊1.2萬戶居民使用。為了防止垃圾污染地下水,垃圾浸出液被水泵以每天大約2500立方米的流量泵出,經過氧化預處理后,再排入污水管道并輸送到蒙特利爾市政府的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在商定垃圾覆蓋方案的時候,專家們在場地的幾塊地上進行了長達一年的實驗后,才決定了覆蓋方案,最終對垃圾堆的覆蓋達到7層,厚度達到 1.5米。完成覆蓋的土地上,各種植被生機盎然,周圍環境宜人。按照計劃,到2020年,這里將成為城市的新綠地。
德國魯爾區是歐洲棕地治理的典范。魯爾區是歐洲最大的工業區,位于魯爾河兩岸,面積約4400平方公里,人口540萬。在治理棕地時,魯爾區采取“分而治之”的戰術:
第一,對污染不太嚴重,治理相對容易的土地,經徹底清除后,改變土地用途。如在德國魯爾工業區奧伯豪森工廠原址上,新建大型購物中心,還配套建有美食文化街、體育中心、游樂園、影視設施,吸引大量旅游和購物的人流。
第二,對污染不嚴重,但治理比較困難的土地,基本保持其原有設施與設備,用于工業遺產旅游。杜伊斯堡景觀公園沒有拆除巨型煉鋼結構,而是把它保留下來,作為一個介紹熔煉和鼓風爐技術的歷史博物館。畢竟,要拆掉這些巨大的鋼鐵結構,經濟費用不容小覷。
第三,對污染比較嚴重的地方,通過全面治理,改造為公共空間,向游客開放。埃姆舍運河系統被設計成水上公園,廢棄的土地變成了附近居民的休閑娛樂場所。
英國推動的棕地風險管理與修復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超過20000公頃的棕地被確定為可再開發土地,其中約7000公頃可立即使用;在一些重要的地區如倫敦、英國東南部和東部,約有30%的棕地確定為存在污染。通過棕地重建,英國設立的2008年將有60%的新建住宅在已開發土地上建設或通過現有住宅轉換的目標,已于2002年提前實現。
德國北杜伊斯堡景觀公園
韓國西首爾湖公園
美國普羅維登斯鋼鐵工廠院落
俄羅斯斯坦尼斯拉夫基工廠
中國中山岐江公園
政府及相關組織推動棕地重建
大多數西方國家棕地重建工作是由中央政府推動,由地方當局來具體實施。如美國棕地的管理與治理主要由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社區以及非政府組織負責組織和實施。美國環保局是棕地治理的主導機構,負責對棕地進行合理的評估、清潔和可持續的再開發利用。 州政府發起志愿者清潔計劃(VCP),制定清潔標準,對整個棕地的清潔起監督作用。地方政府和社區推動聯邦政府關注棕地問題,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并投資于棕地治理,有效推進了各類棕地治理進程。加拿大環境委員會(CCME)1993年批準了“污染土地責任報告——加拿大統一行動建議原則”,為加拿大各級政府被污染土地管理提供了一個指導性框架。棕地調查登記制度的建立
棕地以前用途的信息對預測土地潛在污染的類型和面積非常重要,它可確保對土地修復成本的正確評估。比如歐洲大片煤及鋼鐵生產廢棄地,它所需要的措施就不同于城市內部混雜的小型紡織廠廢棄地。 英國1998年開始實施國家土地利用數據庫的調查(NULD-PDL)工作,目的在對已開發的空地和廢棄地及其他用地進行再開發的適宜性評價,這為棕地重建以及設定區域住房建設中的土地再利用目標提供了基礎。良好的土地利用規劃制度
發達國家一些城市的總體規劃、二級規劃、區域規劃和功能分區中,往往對已經確認受到污染以及那些不存在污染的工業用地的開發和利用進行了特別的限制。鼓勵相關利益方積極參與
由于棕地重建存在著環境、經濟、社會等問題,要實現棕地重建的總目標,單純依靠市場機制或者政府行為,并不能解決不同地區、不同領域的復雜的城市社會經濟問題。這要求政府和各利益人(投資者、土地所有者、開發商、咨詢者、社會組織、技術提供者和財政部門等)溝通協調并最終達成一致。美國出臺了許多政策措施,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和資源共同參與棕地的清潔、利用和再開發,卓有成效。 如美國的棕地重建項目很多是由政府與私人投資聯合開發的,形成“雙贏”的局面。對于政府來說,資金的投入使廢墟變成了充滿生機的土地,由此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和稅收,污染的治理也減少了對人民健康的危害與威脅,而且預計未來的零售稅收將給政府投資帶來很高的回報。對于開發商來說,政府提供的補償大大地減少了投資,從而降低了開發風險。較完善的棕地管理法規體系
法規與政策體系是棕地重建的重要保障。西方各國對棕地都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美國還針對棕地重建問題專門立法,如1976年頒布的《資源保護和恢復法》 、1980年頒布的《全面環境責任與賠償法》、1986年的《超級基金增補和授權法》以及2002年的《小企業責任減免與棕色地帶復興法》等。不同類型土壤污染物的控制標準
棕地相當部分來自原有的工礦業用地,存在污染或潛在污染。我國1995年頒布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僅從保護生態和農業安全的角度對土壤質量進行劃分。 歐美許多國家通過各種方式制定了各自的土壤質量標準,或基于生態毒性數據資料,或基于水質標準或污泥標準,或基于特殊地區的風險評價或者環境影響評價研究。棕地重建的資金來源
足夠的治理和修復資金是棕地重建的基本條件。各國棕地治理資金主要由環境責任人承擔。當然,除了環境責任人,還有其他的融資渠道, 如來自金融機構的優惠貸款,國家、省、市棕地治理示范項目的投資,私人籌措資金等(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國家鼓勵私人為棕地融資,丹麥半數的修復工作是由私人實施)。成功的棕地治理的管理與運作模式
西方許多國家是由政府委托有關部門成立專門機構,制定棕地重建的管理和運作規章制度,負責棕地的治理和恢復,組織建立棕地治理專項基金。 在基金的具體運作過程中,美國的超級基金運作就是成功的一例,超級基金運作的方式先由污染場地的初步評估、地塊調查、各污染地塊優先整治排序開始,在一系列整治前期工作準備后,進行整治調查和可行性研究、選擇整治方案、撰寫整治計劃書、社區公眾參與、決定最佳整治方案、完成決策紀錄、執行整治和長期修復維護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