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規劃設計:缺失的環節
admin
2007-04-06
來源:景觀中國網
針對目前國內城市規劃設計領域普遍存在的忽視場地規劃設計的現象,對場地設計中整體觀念、功能組織和使用心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丁剖析。通過一定的案例分析比較,作者對場地設計的整體理念、功能組織以及工作方式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
場地規劃設計,是一個涉及到社會、文化、技術、美學等諸多方面的重要領域,盡管涉及到場地設計的著作和文章汗牛充棟,但在實際的規劃建設中卻時常被忽略。通過多年的美國景觀規劃設計師職業生涯和主持設計國內外案例的經驗總結,筆者結合目前國內的具體情況,試圖通過一些案例分析,從設計者的角度對場地空間組織及設計模式進行一些探討。
1 對場地規劃設計的忽略
場地規劃設計(site planning and design),是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領域中十分重要的一環。可以這樣說,場地設計是營造良好城市空間環境的重要途徑。如果將一座城市比作一幅書法作品,作為單字的建筑結構勻稱、賞心悅目固然重要,但是如果字與字之間缺乏合理組織、缺乏章法秩序,那么這幅作品難稱佳作。在當前欣欣向榮的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熱潮中,無論是開發者還是設計者,對于建筑實體的功能造型甚為關注,然而對這些建筑賴以立足的場地設計卻常常忽略而過,因而類似“成功的單體建筑,失敗的整體環境”這樣的狀況屢見不鮮。
1.1 整體觀念的忽略
在目前的設計中,較為常見的現象是先考慮建筑的立面、造型、功能等,隨后配上綠化植物和小品,場地規劃設計成為一種填空游戲,必要的功能組織、使用需求、空間效果等場地設計的基本要素缺乏與建筑的統一考慮,造成建筑與場地設計的脫節。此外,建筑內部功能研究透徹但場地功能流線組織混亂、環境設計與建筑缺乏聯系等不盡如人意的狀況較為普遍,這些都反映出一種整體性思維的缺失。
造成建筑設計與場地設計整體性缺乏的部分原因在于分段式的工作模式。目前國內的城市設計和建筑設計幾乎都是由規劃師和建筑師先完成規劃范圍內的總體布局和建筑單體的設計,然后由園林師完善環境小品、植物配置的工作。這種工作模式由于缺乏設計者對設計流程自始至終的參與,容易造成建筑與場地環境的脫節。
從專業領域來說,我國的規劃師多注重宏觀的規劃設計,小尺度的場地設計并不是規劃師的工作重點。建筑師考慮設計的出發點往往更多的側重于建筑和空間實體,忽視建筑與周邊環境的協調。由于多缺乏相關的景觀園林教育背景,即使在對景觀環境進行處理時難免有力所不及之處。而且,有些建筑師對場地設計往往不能與建筑設計同樣重視,致使場地設計馬虎而過。而園林師的教育長久以來一直源于傳統的園林專業,教學的重點在于植物配置和私宅園林的設計手法,缺乏真正意義上的現代景觀規劃設計專業教育,使得園林師難以對場地的空間組織、功能流線等進行整體考慮。因而在“規劃師做規劃,建筑師設計建筑,園林師設計環境”這種工作模式下,場地規劃設計成為其中最為薄弱的一個環節,整體觀念的忽略難以避免。
1.2 功能組織的忽略
場地的功能組織是場地規劃設計中至為重要的部分,它是對人流、車流、貨流等諸多活動在空間上的合理安排,是銜接建筑與城市空間的重要環節。但是在目前的一些場地規劃設計中,對交通組織、功能分區以及相關功能的忽視使得規劃設計在相當多的時候僅僅成為一張缺乏細致考慮的圖樣,片面強調視覺效果卻忽略了場地基本的功能組織,其結果是剩下混亂膚淺的表皮,在使用時有著諸多的不便。
在下面的實例中,我們可以看到由于對場地基本功能的忽視,致使在場地中機動車流和步行者流線的交叉,不合理的停車場設計致使汽車停放混亂,影響交通也影響周邊景觀。此外,場地設計中不同的功能分區(例如停車區域、休息區域、后勤服務區域以及場地與建筑內部功能的互動等)都需要對其出入口、流線等等進行深入的考慮,不同的區域交通模式、景觀處理都會有所不同。
此外,在某些場地規劃設計中由于設計者對場地的一些基本要素尺寸缺乏推敲,致使場地使用的實際狀況與設計者的初衷相去甚遠。
1.3 使用心理的忽略
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是規劃設計中的原則。20世紀60年代興起于西方、至今仍具有深遠影響力的“環境——行為”學科一直致力于研究使用者心理和物質環境之間的關聯,以此營造契合使用者心理的宜人環境。場地環境作為城市空間與建筑空間的重要連接,尊重使用者的心理感受,依據不同的需求營造適宜的環境氛圍是場地規劃設計中必須注重的基本問題。
在一些建成的場地中,對使用者的人文關懷并沒有得到真正體現,如大而不當的硬質鋪地廣場,沒有考慮使用者的停留駐足,綠蔭和休息設施缺乏,使其僅僅流于視覺上的壯觀;例如一些逼近城市道路的建筑出入口使得建筑與城市之間缺乏過渡空間,缺乏交通緩沖空間的同時也缺乏對使用者心理過渡的良好引導。此外,在場地設計中對一些環境小品的簡單處理——例如缺乏休息設施、缺乏引導標志等屢屢可見,這都使得設計以人為本成為一句空談。
2 關于場地規劃設計的一些思考
2.1 場地規劃設計的整體理念
場地規劃設計要求設計者在構思最初就有一個整體的設想并且綜合考慮經濟、技術等可行性,在設計過程中考慮:
1) 整體的空間關系,例如建筑與場地環境的空間位置、場地內的高程關系、建筑物的尺度等;
2) 整體的功能組織,例如場地的對外交通出入口組織、建筑與周邊環境的人流組織、休憩空間的設計等;
3) 整體的風格特色,例如建筑的風格應當與環境設施、植物配置的風格協調統一,達到相互融合的效果。
事實上,在中國傳統的城市和建筑營建中,規劃一建筑—園林三位一體的理念使得中國城市體現出一種撼人至深的整體性,至今我們仍然可以感受到這種整體性持久不衰的魅力。在今天的城市建設和建筑建設中,我們更應當有一種整體性的場地規劃設計理念,以此創造出良好的城市空間環境。
2.2 場地設計的功能組織
在場地規劃設計中,由景觀設計師和建筑師共同處理場地設計的功能問題,這要求設計者對場地的功能組織有著透徹的了解,對交通流線、基礎設施以及場地布局等有熟練的掌握,正如同建筑師在設計建筑時需要對其功能流線組織了如指掌一樣。筆者試圖通過如下的一些簡單的對比案例來說明場地設計中對功能組織的一些考慮。
在處理建筑出入口的A方案中(圖1),A1是比較常見的場地處理模式,大面積的硬質鋪裝由于對停車空間未加仔細推敲,因而容易造成前文所提到的停車及交通流線混亂,雕塑的設置并未對建筑前廣場的交通組織起到積極的作用。在A2的處理中,對建筑的出人口進行一定的功能分區,通過設計出入口回車場地對交通進行引導,同時位于建筑前結合綠化設計的停車場可以避免車輛停放的混亂。A3則是進一步考慮了景觀、交通等要素,在正對建筑主人口的軸線上設置步行景觀道,實現人車分流,同時也將停車場的設計同綠化結合起來,并在后勤區域設置相應的入口區域和停車場,流線清晰、功能分區合理。
在更大尺度的場地設計B方案中(圖2),B1是建筑設計與場地設計沒有進行整體考慮的典型代表。在B2方案中,將場地設計和建筑設計整體考慮,結合景觀、交通組織將建筑造型進行適當的調整,為使用者提供具有豐富景觀以及不同空間特色的區域;對建筑出人口和停車場的考慮讓整個場地的交通組織更為清晰合理。
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樣,場地設計是對建筑和環境的整體考慮,在圖3的設計實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場地設計如何體現了規劃—建筑—園林整體化的設計理念,建筑與周邊場地功能、景觀環境的良好結合;在場地設計中對不同功能流線的清晰組織,將車流、人流以及后勤服務的流線有效的布置在場地上;此外,通過不同的空間環境營建與建筑功能相適應的良好氛圍,對使用者進行引導。
2.3 場地設計的工作方式
分段式工作方式致使場地規劃設計成為城市設計和建筑設計中最為薄弱的一環,因而筆者建議在設計流程上改變以往割裂的模式,由景觀師、建筑師以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共同組成設計小組,在景觀規劃師的統領下進行方案構思和深入,各方及時的溝通和商議能夠盡可能的避免各自為政的局限,以確保方案的整體性。筆者曾在拙文《大景觀——種整體性的景觀規劃設計方法研究》中提出了整體性景觀規劃設計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框架,無疑這種方法也適用于場地規劃設計,它體現的是一種動態的、完整的、團體的工作模式。
2.4 也談設計師的社會職責
設計者在進行場地設計的時候,不僅僅對業主負責,更應當在設計過程中擔當起自身的社會職責。場地設計往往只是城市環境中的一個部分,設計者應當從城市整體出發,建立起更為整體的價值觀念和空間觀念,盡可能的以自身的設計推進周邊地區的環境改善。從場地周邊環境出發整體的考慮問題,往往會引起對該場地價值的重新認識,從而創造性地解決問題。
此外,設計者應當持有促進社會公平的價值觀,良好的場地設計不僅在塑造城市景觀、完善城市功能等方面具有積極作用,它更是促進城市公眾生活的良好媒介,在可能的情況下為公眾塑造更多的開敞空間,讓不同的群體能夠參與到其中。
作者單位 :
陳躍中 易蘭(亞洲)規劃設計事務所總裁兼首席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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