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產品”大多應由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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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來源:景觀中國網
黨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要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其中,“生態產品”是一個嶄新的概念,“生態產品”的具體涵義引發各方關注。
黨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要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其中,“生態產品”是一個嶄新的概念,“生態產品”的具體涵義引發各方關注。日前在京舉行的“中國城市化進程與生態文明建設”研討會上,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解釋說,目前“生態產品”還沒有權威的定義,可以認為是滿足人類生活和發展需要的各種產品中那些與自然生態要素或生態系統有比較直接關系的產品,同時“生態產品”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更多應該由政府來提供。
在此次由北京市社會科學院主辦、中國城市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城市問題研究所共同承辦的研討會上,夏光解釋說,以往很少使用“生態產品”這個概念,具體而言,“生態產品”包括能提供或生產清潔的水和空氣的產品,能滿足健康生活要求的食品,有利于人們身心健康發展的自然生態系統服務等。
夏光認為,如果說過去所說的“產品”偏重于滿足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話,那么生態產品比較偏重于滿足健康和生命的需要。
夏光強調,生態系統總體上是公共所有或公共享有的,所以“生態產品”一般也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區別于其他產品的一個特點是它們比較適合于集體制造和公共享用。
夏光認為,十八大報告提出“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意義深遠。
此次研討會認為,中國正處于快速城鎮化與資源危機并存的階段,社會、經濟與自然協調發展的生態城市是中國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研討會還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必須重新審視城市空間,要把城市看作是生產空間、生活空間和文明創造與傳承的空間,在城市規劃建設中拋棄“唯生產空間”的思想,創造“人城和諧”的空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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