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北大街100號(北樓)北京大學建筑與景觀設計學院一層 Email:info@landscape.cn
Copyright ? 2013-2022 景觀中國(m.36byz.com)版權所有 京ICP備05068035號
京公海網安備 110108000058號
26日,《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提交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查批準。自今年3月份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以來,該條例及其立法進程一直備受關注。記者看到,條例中的內容結合公眾及專家的建議,多處做了完善和修改。
多處完善 “整體保護”原則明確
條例草案在3月份征求意見時,一度引發熱議。在對南京立法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予以肯定的同時,對其中一些規定也不乏質疑和建議,一些專家學者還聯名遞交了建議材料。不過從昨天提交審查批準的條例看,其中已結合各界意見,陸續對多處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保護區”劃得太小? 現在要“整體保護”
對南京這樣一個古都而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是個龐大的話題,“整體保護”尤顯重要,而從最初的草案來看,“保護區”劃得太小了。在早期征求專家對條例的意見時,文史學者薛冰就曾在南京市法制辦的專家咨詢會上提出,歷史文化名城應當整體保護,但后來卻又“不提了”,顯然不合適。
不過提交審議的條例中明確了“整體保護”原則,提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統籌規劃、整體保護、合理利用的原則,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何謂整體保護?其意味著包括傳統民居、民國建筑、歷史街區、地下文物、城市肌理在內的一切歷史遺存都應當保留下來。
歷史建筑上做廣告 最高罰5萬元
條例“征求意見稿”中起初未提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整體保護”和破壞歷史建筑的具體處罰條款,一度被質疑為給開發歷史街區留下“后門”。不過,昨日提交審議的條例顯示,在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中,破壞歷史街巷的格局、違法拓寬歷史街巷的,由市、縣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逾期不恢復原狀或不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單位代替,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在歷史建筑上設置戶外廣告,設置店招、標志等外部設施不符合保護規劃要求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恢復原狀;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老城新建建筑: 嚴格限高,設12米和18米兩條紅線
如果想蓋高樓,選址就不能打老城區的主意。老城內新建建筑的高度實行分區控制:集慶路和長樂路以南區域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過12米,集慶路和長樂路以北至建康路、升州路區域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過18米;建康路、升州路以北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內,新建建筑高度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確定的控制要求。該區域周邊新建建筑的,應當通過視線分析確定其建筑高度和體量。
三片歷史城區: 不得新建高架路
條例中提出,嚴格保護老城城南、明故宮、鼓樓至清涼山三片歷史城區。歷史城區內不得新建高架等大流量機動車通行道路,不得建設影響城市景觀的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市政、電力、通訊等管線應當地下敷設。
一是城南歷史城區:新建建筑物、構筑物應當與歷史風貌相協調,既有建筑物、構筑物與歷史風貌不相協調的應當逐步改造;
二是明故宮歷史城區:保護其中的皇城和宮城格局、護城河水系以及壇廟、衙署等遺跡。明宮城遺址及周邊100米范圍內,不得從事新的建設。記者了解到,在此前的征求意見稿中曾規定明故宮遺址周邊的一百米范圍內,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過24米,但是昨日提交審議的條例一律明確“不得從事新的建設”,保護力度更大;
三是鼓樓至清涼山歷史城區:應當保持原有的山水環境和以高綠地率為主的空間格局。
三條歷史軸線: “民國軸線”行道樹選懸鈴木
作為六朝古都,南京還以歷史時代為線,劃分了嚴格保護的三條軸線。
一條是中華路南唐軸線,保護沿街傳統建筑風貌特色和現有街道尺度,逐步整治建康路路口至內橋段街道界面,延續南段的風貌特色。
一條是御道街明代軸線,御道街兩側各保留10米綠化帶。午朝門至外五龍橋段,道路兩側不得從事新的建設;外五龍橋至光華門段,新建建筑退讓綠線不小于10米。
還有一條是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東路民國軸線。保持該軸線三板四帶的道路斷面和行道樹以懸鈴木為主的特色,道路兩側應當以公共建筑為主。
遺跡遺址: 明城墻遺跡30米內不得蓋新房
在“三步一古跡”的南京,考古和施工中發現重要遺址遺跡是很正常的,條例要求應當原址保護,并作為城市公共空間向公眾展示。同時明確,嚴格保護六朝建康城、南唐金陵宮城、明代南京宮城和民國南京城的遺跡遺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
明代都城城墻、城墻遺跡30米范圍內,不得新建建筑;30米-50米范圍內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過12米。
對歷史建筑,同樣必須原址保護,并禁止在歷史建筑上設置戶外廣告。歷史建筑的維護、修繕的費用由所有人承擔,另有約定的除外。
頤和路公館區、梅園新村住宅區、總統府歷史建筑群、朝天宮歷史建筑群、夫子廟傳統文化商業區等歷史文化街區的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從事新建、擴建活動,但是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除外。
熱點關注 老城保護與改善民生如何兼顧?
“婆婆”很多,“名城保護”誰負責?
怕就怕“九龍治水”,管事的婆婆多了,反而誰都管不好。條例中明確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部門也有很多,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文物部門實施該條例;建設、房產、國土、財政、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區、縣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具體工作……頭緒一多,會不會發生扯皮現象?條例中就此提出,市政府設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負責規劃、協調、審議、指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重大事項。
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如何保障?
保護規劃的編制,應當經專家委員會論證,并征求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應當組織聽證;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保護范圍內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以及審定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前,應當經專家委員會論證并向社會公示。同時,還將設立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
老城保護和改善民生如何兼顧?
老城南雖好,但是衛生、居住等生活條件太差了,怎么辦?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生認為,保住歷史街區并非不改善當地居民的生活條件,遺產保護和改善民生都是政府應該做到的。
而條例中對老城和歷史建筑的保護、維修等也作出了規定:歷史建筑的維護、修繕費用由所有人承擔,所有人、使用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承擔歷史建筑維護、修繕費用確有困難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以向所在地區、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補貼,由區、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補貼費用從保護資金中列支。所有權不明或者被政府代管的歷史建筑,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