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歷史建筑區風格 天津市城鄉規劃條例1日起施行
admin
2010-03-01
來源:景觀中國網
記者從天津市規劃局獲悉,《天津市城鄉規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今天起施行。新《條例》在保留修改原有條款的基礎上,增加了保護歷史風貌建筑區統一風格等新內容。
記者從天津市規劃局獲悉,《天津市城鄉規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今天起施行。新《條例》在保留修改原有條款的基礎上,增加了保護歷史風貌建筑區統一風格等新內容。
天津市作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有許多歷史文化街區和風貌建筑。《條例》規定,舊區改造涉及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符合相關保護規劃的要求。《條例》規定了建設項目選址臨近或者位于歷史文化街區、臨近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建筑的,其使用性質、建筑風貌應當有利于體現城市傳統風貌和文化氛圍。
據規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城市建設快速發展,不可避免的與歷史風貌建筑的保護有所沖突。《條例》的頒布實施,使建筑項目在規劃審批階段就戴上了“緊箍咒”,為從源頭上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建筑提供了更為嚴格的法律支持。
此外,為有效遏制違法建設的出現,《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或個人如未經許可進行臨時建設,或未按照許可內容進行臨時建設,或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許可使用期限不拆除的,由所在地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可處以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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