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起草規定 外企不得在中國單獨設計工程
admin
2004-03-25
來源:景觀中國網
外國企業承擔中國境內建設工程設計,必須選擇至少一家持有中國建設工程設計資質的中方企業合作設計。昨天,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起草的《關于外國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
外國企業承擔中國境內建設工程設計,必須選擇至少一家持有中國建設工程設計資質的中方企業合作設計。昨天,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起草的《關于外國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設計活動的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正式在網上(www.cein.gov.cn)征求意見。
據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設計處工作人員介紹,《意見稿》所稱外國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注冊登記的、從事建設工程設計活動的企業。《意見稿》第15條還規定,保密工程、搶險救災工程和我國未承諾對外開放的其他工程,禁止外國企業參與設計。
建設部負責人表示,《征求意見稿》共16條,已經實施的中外合作設計項目,不適用本規定。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于4月10日前將修改意見發送到scs@ce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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